第十七章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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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航班號碼。
他檢視自己和沈宜遊戀愛的證據,檢視這些非常安全的、難以用意志磨滅的資料記憶。
三年來,李殊共計有六百多次距離有長有短的飛行,在S市的公寓裡住過大約六十晚。
沈宜游來找過他五次,在舊金山逗留共計四十三天。
李殊對沈宜遊的瞭解比沈宜遊所以為的更多,他知道沈宜遊的畢業學校,認識沈宜遊的至少三位校友。
知道沈宜遊的父母的居住地在離他們昨晚住的酒店大約八公里的地方;知道沈宜遊不喜歡首都;知道沈宜遊討厭一個人待著,他的無效社交是一種自我保護方式(李殊自以為可以替代他們,遺憾的是沈宜遊並不希望他這麼做)。
知道沈宜遊經常做出很隨便的選擇,視之為一種冒險,知道自己應該因此而感到慶幸,因為李殊本身,就是沈宜遊冒險中最任性與不計後果的一件。
轎車緩緩經過清晨的高架橋,天色漸亮了,但行車燈仍然白得晃眼。李殊往後靠在椅背,看周圍與他們同行向前的各色車輛。
首都二環高架像永動機的機芯,車流在二十四小時又二十四小時中永無止境地奔湧。
李殊忽然發現自己想不起碰到沈宜遊之前他是怎麼生活的,他只記起有沈宜遊存在的世界。
伴隨車內播放的爵士音樂,李殊開始回憶他們最早相處的樣子。
那時的沈宜遊開心毫不遮掩,每一天都笑容滿面。
戀愛第一週沈宜遊帶李殊吃了家格外難吃的餐廳,李殊見到了他人生中見過最瘦小的法芙娜牡蠣。
沈宜遊沒吃幾口,安慰自己說好歹酒沒有摻水。
李殊不喝酒,就算喝恐怕也嘗不出摻沒摻水,不過還是附和沈宜遊說對。沈宜遊買了單,挽緊了李殊的手臂,從餐廳往外走。
在從茂密梧桐樹葉之間撒下昏黃光暈的路燈下,沈宜遊高興地把臉靠在了李殊肩上。
李殊緊張地低下頭,看見沈宜遊鬆了一隻手,伸過來,抓住李殊的手,和他十指相扣。
而在三年後,開往機場的路途之中,李殊再次聽了自己當時規律的、劇烈的心跳聲。
他感受到一陣長久的,無始無終的,貫穿約會始末、劇烈得令他感到慌張的,因為沈宜遊在場而不斷起伏的不安和幸福。
那或許是李殊離幸福最近的一天,而美夢未能延續太久。
從酒店離開後的十分鐘耗空了李殊未來三個月的所有耐心,他想立刻給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