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槓精本槓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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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德威差點一口積年老血噴出三尺,這馮縣丞是槓精本槓吧!
這個抬槓式質疑,和上輩子時空那個“證明你媽是你媽”的段子有何區別?
可是受職業限制,他又不能和堂上老爺頂嘴抬槓,縣官不如現管,普通沒身份的小狀師哪能和主審官對著幹?
要不然,早就舉例甘羅十二拜相啊,駱賓王七歲寫鵝鵝鵝啊,王勃十四歲寫滕王閣啊,張居正十二歲參加鄉試啊——哦,這個事還要過七年才發生,等等神童事蹟懟上去了。
所以卑微的小狀師只能躺平:“斗膽懇求二老爺劃下道來,小的如何才能證明自己就是狀師?”
馮縣丞走位飄忽,忽然又回了正題,不接秦德威的探招:“不與汝輩浪費工夫!還是來說說此案,本官尚有印象(主要是對苦主印象深刻)。
上次這顧姓孀婦已經來告過,本官念及宗族和睦,駁了回去,請族中及鄰里調解。為何本次又來上告?
而且還變本加厲,罪名更重,定然是爾等狀徒訟棍之流,為了些許好處費,背後教唆生事!”
您後最後一句說的都對,但咱就是不改……
其實秦德威一直也想搞清楚,馮縣丞上次駁回狀子是為什麼?既然這位主審官居然主動提起,那秦德威當然要趁機問問。
低情商說法:“你上次怎麼瞎幾把判的?”
高情商說法:“二老爺明鑑,上次苦主告狀被駁回,小的百思不得其解。想必二老爺定有深意,只是小的學識淺薄,愚昧不明。
今日上堂,斗膽請二老爺發下慈悲,不吝傳道解惑之心,好叫小的撥雲見日茅塞頓開。”
馮縣丞咳嗽了一聲,朗聲道:“小子聽好了,叫你知道本官導人向善之心意!正所謂,親族訴訟宜緩而不宜急,宜寬而不宜猛。
親族訴訟一旦對簿公堂,便失卻迴旋餘地,毀傷親族情分不可修復。
何況親族訴訟多是一時氣頭,故而為官者可以有意拖延緩決,人為製造一個釋放怒氣的過程。
或家族內部自行調節,或當事人自行氣消,以達為官者息訟之意。”
明清司法制度史博士秦德威皺著眉頭想了想,這個司法思想似乎挺耳熟,下意識又問道:“這原文是哪一本書裡寫的?”
馮縣丞下意識的隨口答道:“公案輯要,第三卷 第一篇,嘉靖五年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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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一直下,氣氛有點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