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罪加二等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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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深呼吸,才指著文書說:“本官就是想問問,擬處斬刑是何故?”
聽到這句,旁聽眾人一起大譁!斬刑?砍腦袋?小學生要玩這麼大的嗎!
那個叫穆訓的衙役就是指使別人誣告了一下小學生,就要被砍腦袋?就算是報復,這也忒誇張了!
秦德威淡定地說:“何須大驚小怪,在下只是想按照律例辦事而已。
在下被誣告的罪名是強奪房產戕害人命,強奪房產就不提了,戕害人命應該如何定罪?
按理應該是個杖刑一百、流三千里吧。既然是誣告反坐,那也應該照此量刑吧?”
眾人還是不理解,即便如此,也沒到死刑啊。
然後秦德威又指著疑似是穆訓的人說:“這是個衙役,連良家都不是,戶籍是賤籍啊,而在下是縣學生員!
賤籍比良家低一等,比士籍要低兩等!所以這個穆訓如果對在下犯法,可以罪加二等!”
最後秦德威氣勢洶洶的對著眾人質問:“杖一百、流三千這個刑罰加一等就是絞刑,再加一等就是斬!
所以此人如果坐實誣告在下,處斬有何不可!我的意思就是這樣,誰贊成,誰反對?”
公堂內外,反正沒人敢回覆。
秦德威掃視一圈,卻走到府衙差役身前,冷笑著問:“你就是穆訓?其實在下也很好奇,你到底是不是主謀?如果你不是,那誰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