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立場是非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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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秦德威並不知道皇帝突發奇想,從部院選拔官員入翰林,然後八才子成為大熱門的事情。
或者說秦德威知道歷史上有這件事,但還沒想到具體在昨天開始了。
所以秦德威只能拼命拿著霍韜去蹭李開先,以此製造所謂的政治報復案件。
假如秦德威知道“十人入翰林”這事,哪還需要什麼霍韜啊,他自己就蹭上去了。
但主審官賈大人是知道“十人入翰林”這事的,還知道李開先也是熱門人選。
他見有大佬撐腰的秦德威很機靈的把案子往政治上面扯,就知道這不是自己能做主的了。
在朝廷審案子,很多時候審的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
賈大人的政治嗅覺並不差,當即就暫停了審案,去找刑部尚書王時中彙報了。
王時中本來正琢磨什麼時候寫退休奏疏的事情,聽到賈應春的稟報,稍加思索便指示說:
“霍韜在聊城的事情都是過氣事情了,再提也掀不起新花樣。
所以就聽秦德威的,把此案和霍韜聯絡起來判,判完後此案就徹底結束了,我們刑部可以輕省下來。
如果聽李開先的,後續麻煩太多了。萬一被人揣測此案和入翰林有關係,那對我們刑部來說等於平白惹事上身,沒那個必要。
還有,判完後趕緊讓秦德威走人,他本人就是個麻煩,少沾惹他!他如果還有意見,讓他找都察院王廷相去。”
老尚書的指示明明白白,充滿了幾十年積累的政治智慧,當然也摻雜了一些個人立場考量。
賈應春又問道:“如果李開先不服,又當如何?”
老尚書又不在意的說:“他不服就儘管來刑部鬧啊,看他有沒有膽量鬧大。”
賈應春其實就等得這句,然後就回到刑堂就把判詞寫了,大致意思就是:
“據秦德威所供,因曾銑與霍韜麥祥衝突之事,李開先與秦德威生口角,秦德威怒而動手掌摑李開先。
又因曾銑乃秦德威繼父,故秦德威雖理無可恕,但情有可原。
判秦德威賠與李開先湯藥費用,又按毆打損人一牙齒例,罰七石米(准予折銀四兩)與李開先,另由南直隸提學官訓誡。”
判完後,也不等秦德威交罰款,直接先禮送秦德威出刑部。
秦德威又一臉懵逼的站在刑部大門外,手裡拿著新鮮出爐的判書。
大明的官僚機器怎麼遇到了他,效率就這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