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吵架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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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高秀蓮罵得難聽, 林薇臉色微沉:“你說八妹結婚前不想嫁人就逃婚,那我請問你,你懂什麼叫婚姻嗎?”
高秀蓮翻了個白眼說:“我怎麼就不懂婚姻了?辦了酒席領了證, 兩人湊到一起過日子,不就是婚姻嗎?”
林薇卻沒搭理她的白眼,繼續問:“那你知不知道結婚證上有自願結婚四個字?你還知不知道頒發結婚證得符合婚姻法關於結婚的相關規定?最後,你知道婚姻法關於結婚的相關規定有什麼嗎?”
高秀蓮哪知道這些,她結婚快十年, 就看過兩次結婚證。一次是領證的時候, 當時拿回家就鎖抽屜裡了, 另一次就是前兩年辦隨軍, 也是用完就放起來了, 都沒仔細看過。
“自願結婚”四個字她還有點印象, 後面什麼婚姻法、什麼關於結婚的相關規定,她是真不清楚。
因為不清楚,所以她覺得林薇是在嘲諷她沒文化, 臉色一拉說:“你少跟我扯這些,我是不知道什麼規定, 但我知道做人要言而有信, 她都跟人定親了又反悔就是不對!”
“你不知道,那我來告訴你!”
“首先,《婚姻法》第一條就宣佈, 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 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
“其次, 《婚姻法》規定, 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始得結婚。”
“陳八妹父母為她定下的親事,是父母定下的,漠視子女利益的包辦親事,她本人非自主自願。而且,陳八妹剛滿十七,如果按照既定時間結婚,那她步入婚姻時肯定不滿十八!”
“由此可見,這樁既違背了陳八妹個人的意願,又違背了《婚姻法》關於結婚的相關規定的婚姻,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既然這是錯誤的,那八妹為什麼要繼續這樁婚事?”
在這件事上,陳八妹是純舊shigG獨伽粹的受害者,而她父母,和那個所謂的物件一家子,一邊明知道對方逼死過老婆,還為了彩禮答應把女兒嫁過去,一邊明知道自己兒子有問題,還想找好姑娘填火坑,都不把陳八妹當人看。
要她說,陳八妹這婚逃得好,逃得妙,就該讓他們狗咬狗去!
雖然林薇嗓門沒高秀蓮大,但氣勢上一點都不輸人,主要是她背的《婚姻法》內容高秀蓮不懂,一時不知道怎麼還嘴。
高秀蓮這人雖然蠻不講理,但對法律還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