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顧衍,換一個吧,下一個更乖!…… (第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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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雪涵又問了艾翔別的收入,可惜陳湘連他手頭到底有多少流動資金都不知情,只知道他開了個工作室,說要創業,還要和影視公司以版權入股的形式投資自己的影視專案,但對工作室賬目和資金流向完全沒有掌控權和知情權。
不過陳湘很快拿出了一個隨身碟:“自從懷疑艾翔出軌以後,我在家裡裝了監控,拍到了艾翔趁我不在,把我學妹帶回家裡親親我我的影片。這足夠能證明他出軌了,證明他是婚姻過錯方,可以讓他淨身出戶吧?”
別說顧雪涵了,就連齊溪,都想嘆一口氣。
你連對方財產明細都不知道,談什麼淨身出戶呢?更何況……
“一方出軌確實判決離婚時可以酌情考慮少分財產,但是這完全看法官的認知,有些法官認為,雖然出軌了,但是出軌方是財產的主要貢獻人,那麼幾乎不會判決出軌方少分的,比如全職太太和富商,婚內財產幾乎都是富商工作收入得來的,因為出軌就判決富商少分財產甚至不分財產,這會被認為是不公正的,所有很多時候,還是會按照五五分的比例來判決。”
陳湘一聽,倒也沒有大受打擊的模樣,她只是有些咬牙切齒:“我不分錢都沒事,我當初就根本不是圖他的錢,還是圖他當時對我好!我不要錢,我就想要他們受到懲罰,我想讓他痛苦,我想去發帖曝光這對狗男女!我想讓他的粉絲看看他是什麼人!”
“一個男人對你沒感情了,揹著你出軌,你再怎麼曝光他,對他而言影響都只是一時的,網際網路上每天發生那麼多奇葩故事,很快輿論就有新的討論熱點,他完全可以靠時間洗白。而你手裡唯一的談判籌碼可以說目前就是這份他的出軌證據,你把自己的牌這麼快出完了,如果曝光的時候沒想好想要什麼,那這場離婚分割案例,你已經失去所有主動權了。你老公大可以想著反正被曝光了,那就躺平吧。”
顧雪涵循循善誘道:“唯一最報復一個男人的,就是讓他的錢損失,就是離婚分走他所有能分走的財產,讓他知道不守婚姻契約就是這種下場。”
顧雪涵的聲音冷靜而理智:“你為了一個男人要死要活,都不會讓他記住你,只有帶走這個男人的錢,他才能記你一輩子。男人可比女人現實的多,你就算現在拿了刀把你學妹刺死,或者帶著你和他共同的孩子跳樓自殺,你老公是會痛苦一陣子,但只要他有錢,他很快會遇到新的女人生新的孩子,妻子、情人、孩子,沒什麼是不可代替的,對男人來說,最不可代替的是他的錢和他自己。”
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