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第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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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豬戶們哭得死去活來:“咱們當初就是想著只賣給他就好了,沒想過要賣給別人啊!”
整豬賣二十兩銀子還不夠?這都嫌不夠,得有多貪心啊!普通的豬最多也就是三五兩的價格。換句話說,假如真的有商家高價求購,要是在付清了賠償金後,還能賺到比尾款還多的錢,那就賣唄,反正這個契約規定的是賠錢,又不是坐牢。
其實,那酒樓少東家也是這麼想的,他沒想把這些農戶坑進大牢裡去,就盤算著,假如真的有二傻子來搞事,他雖然拿不到貢豬肉,起碼還能得到每頭豬二十兩銀子的補償款,而對方想要買豬,起碼得付出雙倍以上的價格。這麼一來,利潤就太少太少了,正常人都不會幹,哪怕退一步說,真的遇到了這種二傻子敗家子,吃虧的也不是他。
萬萬沒想到,他沒等來二傻子敗家子,自個兒倒成了被坑的那個傻砸!!
萬幸的是,傻的不止他,畢竟跟他一樣去附近村子裡訂購生豬的人還有好幾家同行。
同行是冤家,自個兒倒黴是很慘,不過想著起碼他簽訂了契約不虧還有得賺,其他人要是訂了契約還成,沒訂的就只能自認倒黴了。
話是這麼說的,可少東家其實並沒有得到太多的心理安慰。
他要的又不是賠償的那點子蠅頭小利,而是長久的利益。要知道,寧氏這種鄉村婦人只會那麼一兩道菜,可像他家這種大酒樓,好些個大廚呢,多整治幾道豬肉菜簡直太容易了。甚至他還可以讓大廚們依著貢豬肉的口感,量身定做菜餚,將貢豬肉那極佳的口感發揮到極致!
可惜啊可惜,眼下全毀了!
……
養豬戶們並不知道那少東家的想法,不過事實上,少東家咋想的也確實跟他們沒啥關係。
眼下,對於養豬戶們來說,只剩下了兩條路。
要麼依照契約賠錢,要麼上公堂。
就不說這年頭了,哪怕是王香芹上輩子,普通人對於官司也是能避就避的。而這年頭,普通老百姓若不是真的活不下去了,才不願意跟衙門扯上關係。可少東家的話時刻在他們耳邊迴響著,逼不得已,這些養豬戶們只能聯合在一起,齊齊的往縣衙門去了。
再怎麼沒見識,也知道先下手為強。
之前上縣衙門的那些人,還是覺得被人坑了,想讓縣太爺主持公道。可後來這一波人,卻是覺得活不了了,賠償款他們是交不起的,大牢也是不想蹲的,況且這兩個選項最終的可能性都指向了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