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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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洲,問那馮癩子:“是他嗎?”
馮癩子道:“就是他!我親眼所見!他夜半三更闖進我家中行竊,被我娘發現,就……就……就痛下殺手,把我娘活活勒死了!”
林芳洲覺得他簡直是在講笑話,“胡扯!我為什麼去你家裡行竊?你家除了老鼠還有別的?還勒死你娘?你親眼看到?既然親眼看到我勒你娘,你怎麼不出手阻止?”
“我……也是剛從外邊回來,見到你時,你已經跑了!”
林芳洲覺得這馮癩子真是莫名其妙,她扭頭剛要和楊仲德說話,見到楊仲德表情時,她突然心裡一涼,腦門上彷彿被一顆炸雷擊中,那一瞬間她全明瞭了。
馮癩子這番可笑至極的胡話,不會無緣無故地說出來,他也不會無緣無故地去坑害別人。馮癩子坑人時,通常意味著那有利可圖。
馮癩子與她無冤無仇,為什麼要坑她?
必定是有人指使!
楊仲德那奸計得逞的樣子,那表情彷彿看到魚兒已上鉤,接下來要考慮的是紅燒還是清蒸。林芳洲心裡大呼不妙,忙高喊道:“口說無憑,證據呢?!”
楊仲德一擺手,指了兩個衙役,道,“去搜搜他的家。”
林芳洲心道我家裡無人,他們還不是想栽贓什麼就栽贓什麼?想到這裡,忙道:“我家中無人,我跟他們一起回家搜!”說著就要起身。
“放肆!竟敢藐視王法,你給我跪著!”
兩個衙役上來把林芳洲按住。
林芳洲知道自己中了圈套,心裡早涼了半截,待那搜尋的人回來,拿著一包“贓銀”呈遞給楊仲德,她的另半截心也涼了。
楊仲德冷笑道:“人證贓物都在,林芳洲,你還有什麼話要說?”
林芳洲又急又氣,渾身發抖,道,“馮癩子在冤枉好人!他一個街頭混混,哪來這麼多銀子?這首先是一個疑點!二則他住的那條街上有至少三家養狗,他鄰居也養狗,我若是半夜三更去偷盜,連人都能察覺,狗必定也能察覺狂吠,肯定吵得鄰居驚覺,大人能不能把那鄰居叫過來詢問一番,自然明瞭。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馮癩子的娘是個瞎子!瞎子如何能認出我?若我真的去行竊,我只要不說話,就算被她察覺,也可全身而退,我怎麼可能被她發現然後又殺人滅口?此案疑點重重,破綻百出,還望大人明察!”
“還敢狡辯?來人,給我打!”
林芳洲早就猜到幕後主使有可能是楊仲德,現在見他根本不聽她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