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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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民,撿到他之後,為何不報官?”
“我也不知道他是皇子啊……早知道,我肯定早就報官了……”
“你難道沒從他身上看到什麼,比如玉佩之類?”
林芳洲繼續迷茫,“沒有,什麼都沒有。”她突然想到方才小元寶說自己才恢復記憶不久,便知小元寶是怎麼跟官家說的,於是她立刻又補充道,“他醒了之後傻傻的,什麼都不記得了,我追問半天,也問不出什麼。”
“既如此,想必林公子認為,是皇子,就需要報官,而如果平白撿到一個大活人,便不必報官了?”說到這裡,聲色已經有些嚴厲。
林芳洲發現,自己躲過了一個坑,似乎又掉進另一個坑裡……
撿到一個人,活的,沒有報官。不僅沒有報官,而且和他演了一場戲,誤導所有人以為他們是遠親兄弟。
這場戲,全縣人都聽說過,林芳洲毫不懷疑,官家已經打聽到了,就算現在沒打聽到,往後也一定能打聽到。
所以,她還要編個理由,來解釋自己為何在不知道小元寶身份的情況下私自幫他偽造身份然後留下他。她冒著得罪官府的風險,來留下一個素不相識的陌生人,這很不符合常理。
她突然想到小元寶留給自己的那張字條。
王狀元娶妻,王狀元娶妻……
娶妻不是重點,重點是王狀元的身世。王狀元是因為體弱多病被家人扔掉的,扔掉的時候他沒有記憶,而撿到他的那窮苦人家,是個絕戶,突然撿到一個小孩,如獲至寶,悉心養大,這才有了後來金榜題名。
這是小元寶給她的暗號。因為小元寶回來時肯定已經和官家講過他的遭遇,所以在林芳洲這裡,她需要和小元寶講的一致。
林芳洲於是答道:“我只當他是被人遺棄的呢!”
齊王冷笑,“怎麼可能,誰敢遺棄他?”
“我不知道他是誰啊,就……在山裡玩的時候,撿到一個小孩。荒山野嶺,四下也沒人也沒車馬,只有一個小孩,又瘦又小,看著像是有病。這樣的小孩,不是別人扔的,還能是天上掉的嗎……我當時想,我要是不救他,他肯定被豺狼吃了,所以……就把他撿回家了,他暈了幾天,就醒了。”
齊王步步緊逼:“他身上穿著盔甲,你不好奇?”
林芳洲心想,玉既然被老虎吃了,老虎也不可能只吃玉不吃人,所以這個玉應該是被人偷走然後那偷玉的人被老虎吃掉,這才合情理。
既然偷玉,那一身盔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