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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名義上的經理跟一位名義上的組長,二線小區人就比較少了,三支只有一支是十八人,其餘兩支都是十七人,名義經理跟名義組長都有。
名義經理跟組長實際上只是名義性質罷了,與公司真正的經理完全沒有什麼可比性,職權也就是跟公司裡的組長這麼大,名義組長則是跟公司裡的班長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這個位置是流動的,並非固定在一個人的頭上,林天想分開兩盤混在一起的散沙,必須先從編制下手,那就是讓這些位置都固定起來,並且重新選人。
這條提議稟報到楊倩面前,楊倩覺得可行,批准了,但一流到經理的耳朵裡,經理們全票否決,甚至有個別一些經理私自來到林天的辦公室跟林天說,說他管的太多了,不是人力主管應該管的範圍,林天只是不冷不淡的回應他,“哦?那我應該管的範圍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