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1章 法治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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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過年各種停業,而酒飲的消費增加,自然有不少因酒品不好而鬧事的案件。
在京城,管理體系要比地方還要複雜。
除了兵馬司,一般案件審理是交由在京城的大興縣衙和宛平縣衙。
兵馬司有執法權,但是沒有判決權。
大明雖然屬於人治體系,但是在法律方面,早早就將兩者給區分開來。
就連錦衣衛,如果沒有聖人特別指令,就甭提什麼先斬後奏了,抓了人,都要老老實實送去鎮撫司,東廠也是如此。
華夏的這種分權制度,在郡縣制出現之後,就很快建立起來。
而此時的西方,尚且還處於執法權與判決權都是捆綁在一起,他們要建立起像大明這樣的分權體系,那得到十九世紀初。
要論法制,華夏相對於西方,更為成熟,某些方面也更加人性化,當然,終究是人治,階層決定了律法的適用性。
京城衙役現在主要是調解矛盾,能和解就儘量和解。
以如今京城的體量,真要把人都抓到縣衙,那縣衙都站不夠位置。
律法的實施人性化便是如此,不管是現在還是未來,只要是小型糾紛,不管是衙役也好,還是族老也罷,都是盡力先調解,若調解不能,再鬧到衙門去。
可就算是如此,京城兩縣的縣令現在也是十分焦頭爛額。
衙役帶來的多是醉鬼,而醉鬼是不能對話的,而華夏恰好就是極重視口供作為證據為定罪標準的。
這可是從西周【聽獄】發展至今,在技術條件有限的情況下,口供就是縣衙最重要的依據,其他人證、物證、書證,那都是輔助性證據,為的就是證明口供的真偽。
現在好了,原告和被告被帶到縣衙,沒講兩句,就直接攤在地上呼呼大睡,這讓縣令咋辦,只能讓對方親屬將人帶回去,睡醒了,腦子也是迷糊,都覺得是對方的錯。
大多數人還是不至於鬧到縣衙,可是,就算是一部分,放在京城現在的體量,也不是縣衙所能容納的。
出現問題,那自然要反饋,層層上報,那苦惱的就是金濂了。
金濂在刑部瀏覽卷宗,在兩縣縣令的反饋下,也發現了一些細節。
兩縣相比,擁有治安所的宛平縣?,數量要遠遠少於大興縣。
宛平縣?管轄是京城整個西邊,而大興縣管的是東邊。
京城西邊還有西城區,那可是京城人流量最大的地方,而那麼大的人流量,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