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自己的腎,絕對沒有顧衍好……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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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味著萬一出現離婚的情況,您可以分得一半的房產,因為現行法律更傾向保護房產出資者,一般而言,如果買房的全款來自您的配偶本人,萬一出現離婚情況時,您並非過錯方,那麼法院會在綜合考量出資情況、貢獻大小、合同簽訂時間等,最終酌情在照顧女方的利益的情況下讓您分割到小部分;如果買房的全款來自於您配偶的父母,那麼……”
除了正兒八經來諮詢法律問題的人外,還有很多莫名其妙的問題,諸如——
“律師啊,我想離婚,但我們沒領過結婚證,怎麼去法院起訴離婚啊,和領過結婚證的是不是手續上不一樣?”
“律師,你一定要給我做主!我就因為封陽臺和鄰居鬧了矛盾,結果那個死鄰居竟然紮了我的小人詛咒我!我一個月前身體還好好的,幹體力活都行,結果這個月體檢查出肺癌晚期了!我兒子衝進鄰居家裡把扎小人的全套東西都翻出來了,小人上也寫著我的名字,鄰居也承認是他的了,現在我拿著這些證據,怎麼要他賠償我因為被他詛咒生病的醫藥費和損失啊?”
……
因為法律援助熱線面對公眾,不設門檻也不收費,因此並非來諮詢的人都已經具備初步的法律知識,尤其是面對難以處理的糾紛,仍選擇免費法律服務的群體,大多文化水平有限或經濟能力較差。
齊溪接了大半天電話,才深知做法律援助的艱辛。明明很好解釋的事,她常常需要煞費口舌用簡單易懂的話講上半小時。
而這樣的諮詢者還遠不是最難處理的,更讓齊溪難辦的是那些打進電話來只為了聊天的人——要不是如今真實經歷過,以往的齊溪可是打死也不相信會有人空虛寂寞無聊到打免費的服務熱線來排遣寂寞。
作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師,齊溪對即便是沒事找事來聊天的諮詢者,也不能像平日裡自己對待騷擾電話那樣徑自結束通話,只能提醒對方不要佔用公共資源,勸誡對方沒有法律問題就儘快結束通話。
不過很快,齊溪就意識到了什麼是沒有最差,只有更差——
她接到了辱罵電話。
“你這個爛良心生個兒子沒屁眼的律師,賤貨,臭不要臉的賤人,騙我的錢不得好死!”
電話對面是個男人的聲音,對方用詞粗俗,很多辱罵甚至不堪入耳。
齊溪很想把電話直接一掛了事,但她不能,只能忍著不適態度溫和地對對方規勸告誡。
等十分鐘後對方主動結束辱罵結束通話電話,齊溪才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