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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夥飯吃了, 東西也都收拾好了,暑假來臨,大家到了分別的時候。
原主原先是想著, 找個男朋友和舍友們一起去旅行。楚厘是不準備去了,反正舍友們都在這個城市,平時也能聚。
不然她們三個都帶男友,她一個人去怪怪的。更重要的是,她得去搞定那隻大兔妖。
原劇情中, 喬駱這次暑假和朋友一起弄了個樂隊, 他是主唱和作曲,同專業的舍友是吉他手, 舍友又拉了位鼓手朋友。
還缺一位貝斯手,那位朋友剛巧認識個很厲害的女貝斯手, 介紹給他們。
那位女貝斯手是個很搖滾範兒的女人,在樂隊呆了一個來月, 她看上了清新幹淨又陽光的喬駱。
只是知道喬駱喜歡原主在外表現出的溫和清冷形象那款, 她便一直藏在心裡。之後樂隊演出了一年, 時間久了,天天待在一起。在女貝斯手的引導示好下, 喬駱也對她產生了感情。
那位女貝斯手正是女主,名叫萬璇。
楚厘是小語種專業, 對音樂半點沒研究,進樂隊接近喬駱完全沒可能。
所以她決定,搬到喬駱那幢公寓樓住。
她向來行動力很快,立刻給自家閨蜜打電話。
“音音, 在幹嘛呢?陪我去看房子吧。”
“在家躺著啊, 你要買房子了?買去哪兒啊?馬上, 姐姐我這就來!”
話音剛落下五分鐘,楚厘便瞧見天空中一隻黑鷹飛來,隨即飛到沒人的地方,一分鐘後,一身黑裙的長髮女人走出來。
勞音大大咧咧勾住她的肩膀,“厘厘,突然搬家,搬去哪兒啊?”
楚厘發動自己低調的小白車,開車帶她往小區走,邊跟她解釋:“就那天跟你說,我答應試用三天的那個男朋友,不是分了嘛。”
“我打算買套房子,住在他樓下!”
勞音漫不經心補著口紅聽她說完,她停下動作,“你看上人家了?”
楚厘直接承認:“我一定要拿下他,他可是第一個敢拋棄我的人!”她擔心勞音忍不住想吃掉喬駱,暫且不打算跟她說。之後難免會見面,萬一表現出異常穿幫了呢。
勞音笑一聲,抿抿紅唇,看了一眼自家穿著清新白裙子,硬把冷清強勢的氣質扭成清新款的小閨蜜。
她想起楚家阿姨的教養秘方:咱楚家的狼要聰明一點!俗話說,披著羊皮的狼,這句話為什麼這麼出名呢?就是告訴我們,要學會做一個披著羊皮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