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出不去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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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市。
山水花園小區。
晚上吃完飯。
秦昊正打算上游戲,突然收到了陳子石發來的微信訊息。
表示事情已經得到了解決。
警方當場立案。
將七八十號人都帶走了。
他們家現在被圍堵的情況迎刃而解。
出入正常。
並且對他表示了感謝,還發了個紅包意思意思。
秦昊微微一笑。
紅包自然是沒收。
對於這次陳啟父子的決定……
他其實頗為驚訝。
懂得法律,和用法律,是兩碼事。
他做過的這些事……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會得罪很多人。
但他孑然一生,重活一世只想活的自在灑脫。
而陳啟家卻不一樣。
他們住在陳家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村子裡的其他人。
一旦將陳導光得罪死了……
後面將寸步難行。
比如說宋雲。
他明明都報警將陳導光等十三人送進去了,但宋雲還是選擇了和解。
使得陳導光的行為……
從情節惡劣,變成了情節輕微。
也就無需承擔刑事責任,只是管制了幾天,處以了罰金就放了出來。
而就這次的圍堵事件而言……
構成了尋釁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
尋釁滋事可大可小,情節嚴重的將判處最高五年有期徒刑。
情節一般的……
只是處以拘留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但對方的行為,嚴重觸犯了陳啟一家的人身自由。
構成了非法拘禁罪。
情節分屬特別惡劣。
非法拘禁罪,刑法規定將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拘禁的人越多,情節就越惡劣。
而這次……
陳導光等人一次拘禁了陳啟家的八口人。
直接將惡劣程度上升了一個檔次!
外加若是有辱罵、毆打的情節,無論輕微與否,都將從重判處。
而陳導光等人的行為屬於同一行為觸犯多條刑法,將擇一重罪判處。
因此。
陳導光等人這一次……
將按照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刑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