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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些青年夫婦組織的“公社”是朋友合住,以親族為單位的還沒有,也住不長,
大概是嬉皮型的人才過得慣。但是小家庭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改進,弗洛依德式的家庭就是原
子家庭。“擴充套件家庭”有許多長輩給孩子們作模範,有選擇的餘地,據說不大會養成各種心
理錯綜,至少值得作參考。
西方剛發現夏威夷等群島的時候,單憑島人的生活情調與性的解放,瘋魔了十八世紀歐
洲,也是因為狀貌風度正符合盧騷“高貴的野蠻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賞,舉國若狂。直
到十九世紀中葉還又有“南海泡泡”(uthseabubble)大騙局,煽起南太
平洋移民熱、投資熱,英法義大利都捲入,不久泡泡破滅,無數人傾家蕩產,也有移民包下
輪船,被送到無人荒島上,終年霖雨的森林中,整大批的人餓死病死。
這些都是《叛艦喋血記》這件史實的時代背景。兩次拍成電影我都看過,第一次除了卻
爾斯·勞頓演船長還有點記得,已經沒什麼印象。大致是照三○年代的暢銷書《邦梯號上的
叛變》——諾朵夫、霍爾合著(nordhoffhall)——寫叛艦“覓得桃源好避
秦”之後,就不提了。馬龍·白蘭度這張影片卻繼續演下去,講大副克利斯青主張把船再駛
回英國自首,暴露當時航海法的不人道。水手們反對,當夜有人放火燒船,斷了歸路,克利
斯青搶救儀器燒死。
燒船是事實,荒島當然不能有海船停泊,怕引起注意。近代闢坎島上克利斯青的後裔靠
雕刻紀念品賣給遊客度日,一度到歐洲賣畫,五○年間向訪問的人說:當初克利斯青“一直
想回國投案,”曾載《讀者文摘》。照一般改編劇本的標準來說,這一改改得非常好,有一
個悲壯的收梢,而且也不是完全沒有根據。
十八世紀英國法律本來嚴酷,連小偷都是流放的罪名。航海法的殘忍,總也是因為帆船
遠涉重洋,危險性太大,不是實在無路可走的人也不肯做水手,所以多數是囚犯,或是拉案
拉來的酒鬼,不用嚴刑無法維持紀律。叛變不分主從,回國一定處絞,稍有常識的人都知
道。片中的克利斯青自願為社會改革而死,那又是一回事,手下這批人以性命相托,剛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