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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重地點了點頭,“沒錯,他有時候是兇巴巴的。越長大越兇。”
“對吧!本大爺從來不說假話!”
史卡魯似是沒料到我也能心生共鳴,頓時激動起來。我眼看他又要好了傷疤忘了疼,連忙在唇邊豎起食指,示意他小點聲。
小鬼於是渾身一滯,滿頭大汗地急剎車,用幾乎聽不清的氣音補充說道。
“我覺得其它人都或多或少有變化,連拉爾大姐結婚後都明顯變了,但里包恩前輩一直都這樣。”他毫無保留地跟我抱怨,“該死!他要過生日了,明明又要老一歲,竟然還那麼愛使喚別人!”
我聞言怔了怔,放下手裡的水杯,半趴到茶几上,同樣小聲地湊近一些問:“他生日快到了?”
“是啊,”史卡魯忿忿道,“下午里包恩前輩就是用這個理由命令我去抽獎,然後把獎品送給他。”
“具體是哪天?”
“說是十三號。”
“你呢?”
“誒?啊?我、我八月八。”
這小鬼的已經過了啊。
我摁開手機一看。今天已經十月七號了,十三號那天甚至還是工作日。
因為之前一直沒聊到相關的話題,我也不知道里包恩居然這麼快就要到生日。我不免嚴肅地考量片刻。
首先,我知道里包恩是個挺樂意講究儀式感的人,那麼在這個理解下,別人給他置辦生日驚喜他應該都會歡迎。
但問題在於,他會喜歡怎麼過生日呢?
我想起小時候愛過生日,形式就是等著媽媽下班買個蛋糕回來一起吃。後來長大幾歲,家裡關係愈發嚴峻,無論是我媽還是我爸都沒空在意這種事情,在兩次三次忘記我的生日後,即使在我要求之下陪我過了,在蛋糕面前也無非是繼續覆盤上一次的考試情況:
教訓我哪裡粗心,分析這個成績能考上什麼學校,告訴我長大一歲要更聰明懂事,強調這個蛋糕是誰誰誰百忙之中抽空買來的。
我後來沒再提醒,也慢慢不喜歡過生日了。朋友問起來,也只以“我不在意這種小事”這樣
耍帥的話搪塞過去。
等度過青春期最執拗的一段日子,我逐漸看開,但對於生日的重視感不知不覺已經遠遠落後於別人。到最後,沒人提醒的話就會直接忘掉,比起不喜歡,更大一部分是不習慣。
被前任追求的那兩年倒是有被追著問生日。我直到答應後才告訴過他,結果好景不長,沒等到那天我就把他踹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