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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團叫來給他演奏一曲讓他放鬆放鬆。
大秦在隆武元年開始就下令廢除了賤籍。
從那時開始,樂戶匠戶醫戶船戶等等傳統意義上的賤籍都被從法律條文上抹去了。
這些在現代都是很平常甚至賺錢很多的職業,在那個時候都是為人所不齒的最低賤的行當。
只有最低賤的人才能從事,甚至不能和普通平民通婚,只能在自己的戶籍內通婚。
誕生下來的孩子自然也是從生下來開始就是賤籍,是最低賤的人,命賤如螻蟻,誰都能上去踩踏一腳。
在古代戶籍統計的過程中,不僅不少特權戶籍不在其中,他們也都是不被計算在內的,“民”的內裡不包括他們,他們連做人的資格都沒有。
蕭如薰解放了他們,給他們土地,將他們編入民戶,不僅解放了一大批數十萬近百萬的勞動力,還讓他們成為了蕭秦政權最堅定的擁護者。
蕭如薰也下令,“民生百業皆平等,無有高低貴賤之分”。
無論是做工,還是賣藝,還是經商,還是教書,都是憑本事吃飯,不偷不搶,還給國家交稅,所以他們都是平等的。
所有憑本事吃飯的不行騙作惡不賣身的正規行業都是平等的,樂戶也好,匠戶也罷,墮民也算,全都是平等的。
如此的政策自然解放了相當多的人的宿命,蕭如薰下令他們可以隨意通婚,不準民間因為各自所從事的職業而相互歧視,不允許子孫通婚等等。
如果有類似的情況發生,基層鄉長農會會長要予以監督,予以嚴肅的教育和懲罰,親自為此主持公道。
僅僅隆武三年一年間,各地回報上來的原賤民和民戶之間的矛盾案例就有六萬多起,可見千百年來的歧視並非一朝一夕可以改變。
但是蕭秦政權作為將政府一直貫徹到最基層的強大政府,擁有以國家強制力改變一切的能力和與之相匹配的動員力。
伴隨著蕭如薰的聖旨的下發,各基層官員全面出動,進行跑斷腿式的大量的宣傳,集中村民出來訓話,用各種方式傳達皇帝的最新旨意。
對於出現類似情況的事件,只要判明是歧視引發的,一律對歧視的人進行懲罰,抽鞭子打板子罰錢。
政府官員要為被歧視的原賤民主持公道,再次重申他們的平等地位,他們都是人,沒有誰歧視誰一說,不聽話的,罰。
罰到肉疼就知道什麼叫平等待人了,跟某些人沒有講文明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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