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皇帝的種種 (第7/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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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ot;。因此乾隆孝賢皇后的內侄、大學士傅恆之子福康安封貝子,乃成異數。福康安"身被十三異數",別有緣故,以後談高宗時會提到,此處不贅。
親王、郡王又分兩種:一種是"世襲罔替",一人封王,子子孫孫皆王,這就是"世襲罔替",俗稱"鐵帽子王";一種是"降封",父為親王,子為郡王,孫為貝勒,一代不如一代,直到"奉國將軍"為止。
同是皇子,何人該封親王,何人該封郡王,何人該封貝勒、貝子,大致決定於下列四個條件:
一、出身:所謂出身指其生母而言。世宗動輒謂皇八子胤禩"出身微賤";同胞手足,何有此語?即因胤禩的生母良妃衛氏,來自"辛者庫"。這個名詞是滿洲話的音譯,實即明朝的"洗衣局",專門收容旗籍重犯的眷屬,操持打掃灌園等賤役。因為如此,胤禩在康熙時只封貝子;反而是雍正奪位之初,封此"出身微賤"的弟弟為廉親王。
按:清朝的宮闈之制,皇后以下,有皇貴妃、貴妃、嬪、貴人,等等;大致生母為妃,而非由宮女逐漸晉升者,生子皆有封王的希望。
出身是主要條件,此外才幹、愛憎、年齡是三個附帶條件,配合是否得宜,決定封爵的高低。
成年的皇子一旦封爵,即須"分府"。分府先須"賜第",或則舊府改用,或則新建。王府除了"世襲罔替"者外,一旦降封,必須繳回,由宗人府諮商工部另撥適當官屋,以供遷住;原來的王府,即指撥為新封的親、郡王府。其規制皆有一定,不得逾越。
除了府第以外,分府時總要置辦傢俱、陳設,需要一大筆款子,因此在分府時,須特賜一筆"錢程"。在康熙時定例是二十三萬銀子。怡親王胤祥在康熙朝未領過這筆款,因此,我判斷胤祥根本未曾受封,亦就未曾分府——聖祖崩逝時,胤祥方圈禁在宗人府,怡親王乃雍正所封。
皇子年長學成,為朝廷辦事,大致可分為兩種性質、四大類別。會典規定,可派皇子充任的職差為一種性質,非定製而出於特命為又一種性質。前者除少數特例外,一般而言,無足重輕;後者則可看出皇帝的意向,並大致可以測定其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