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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茂三十八九歲,身高一米七五不到,滿臉麻子,口才卻極好,之前聽人講過,他原先在中學做歷史老師,透過國考進入公務員隊伍,天天給學生講歷史,教材背的滾瓜爛熟,讀史明智,不可小覷,仕途順利,提拔很快,短短几年已經做到副處級別。
他一開始講就剎不住車,“呱呱”講個不停,聲音不夠清脆,如同破鑼,令人生厭,把自己的工作吹得天花亂墜,彷彿換做其他任何人,都不可能超越,真是“自言秘妙”。莫逸信心裡想,按照你說的,工作已經做到了極致,效果應該不錯的,還讓市委書記“三十六指”,還讓我來幹什麼。
莫逸信打斷他的話,問道:“為什麼村民不同意方案?”
王世茂說:“村民對拆遷補償方案有異議,認為條件過於苛刻,要求提高標準。”
“這拆遷本身就需要達到雙方都認可,條件可以多談幾次,互相讓讓步,就行了。”莫逸信說。
王世貿說:“不行啊!管委會給我的標準有上限,高於這個標準上限,我沒有拍板的權力。”
“那就給管委會領導彙報,誰有權利誰拍板。彙報到位,事辦成辦不成,你都沒有責任。”莫逸信說。
王世茂說:“這樣也不行啊!這事市委吳書記掛上號了,我是辦事處書記,直接責任人,臨時調崗位也調不走,處理不好我是要頂雷的,處理好還有可能受獎勵,騎虎難下。”
“政府這邊,誰負責在拆遷安置協議上簽字?”莫逸信問。
“我負責簽字,蓋辦事處的公章。”王世茂回答。
“這樣就好辦了,你只管答應村民的條件,在拆遷安置協議上簽字、蓋章,村莊拆完,事情辦好了,吳書記把你提拔升官,離開這崗位,一拍屁股走人了,你也不用管那麼多了,下一任辦事處書記來履行協議,你也就沒有壓力了。”莫逸信說。
“這辦法我也想過,但吳書記也沒明確表示,幹完這活就一定能提拔。如果我忽悠村民簽了協議,拆了房子,又沒能提拔調走,村民找我履行協議,那時候我拿啥給他們履行啊。”王世茂為難的說。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做好這幾個領頭的村領導的工作,不行就和他們單獨簽訂協議,給他們開出優厚的條件,讓他們去做村民的工作,這樣辦怎麼樣?”莫逸信說。
“已經這樣做過了,還是不行,村委領導說,他們的拆遷協議都要給村民公示。”王世茂說。
“那就籤陰陽協議,明面上條件和村民一致,私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