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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吃上四個菜了。
殺手當場被摁住了。
法捕房與工部局警務處聯合辦案,抓了滬特區行動隊的好幾個人,王宗南和劉方雄就是這樣被捕的。
王宗南被抓,但他並不承認自己跟“刺殺周鳳岐”一案有關,在獄中飽經摺磨,始終都沒有吐口。
程默看了聞訊筆錄,除了叛徒出賣的供詞,並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王宗南謀劃了“刺殺周鳳岐”一案。
這個案子,王宗南自己不承認,就無法定罪,而且他也不承認自己是什麼藍衣社成員。
不承認自己是藍衣社成員,那日方就無法以正當理由將其引渡,租界內的刑事案件,日本人是沒有權力干涉的,只有,涉及“反日”的案子,工部局才有可能會讓日方引渡,但也不絕對。
工部局也可以以“證據不足”的理由將人釋放,日方就算反對也沒有屁用,英國人要是這點兒“骨頭”都沒有,那乘早回英倫小島去了。
問題是,現在英國人基本確定王宗南“藍衣社”的身份,只是他自己不承認,雙方心知肚明罷了。
工部局方面估計也跟“藍衣社”有過接觸,因為滬特區一直都是試圖營救這二人。
所以,英國人不可能不知道的。
那他們為什麼不直接跟營救二人背後的人聯絡呢,很明顯,主動做的話,不符合英國人的利益,而且,英國人無法掌控這條線,畢竟營救的人轉眼不認人,你能怎麼辦?
而找一個自己能掌控,又值得信任的人來做這件事,才是最優解。
自己無疑成了他們最合適的人選。
但是問題是,自己即便見到了,王宗南,該怎麼開口說這件事呢?
王宗南出獄後一定會離開上海的,他的身份既然暴露了,哪怕是留在租界也是不安全的。
先不去管那麼多了,照英國人說的做吧,後面的事情會怎麼樣,現在也無法預料。
不出意外。
戴雨濃同意了他的想法,認同了他的判斷,覺得英國人是想管控軍統與黃道會在租界內的對立,想設定一個秘密聯絡的渠道。
這對軍統來說,也是一個機會,但這個渠道如何設立,由誰來負責,還要看英國人下一步的動作。
隨及,程默將“王宗南”的事情秘密彙報,並讓老苗等待抄收軍統局本部的回電。
回到家,思考了一個晚上,程默決定,先去見王宗南一面,至少也要做點動作給英國人看一下,自己是在做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