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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多年,我終於可以平靜地去說到我的十六歲,以及我當時遇到的人,其中有一個叫王寶。兩年之後,他從倉庫裡走出來,遇見我和於小齊。
十六歲對我來說很重要,上半年我還是一個被人欺負的初中生,下半年進了技校就是鐵定的混混了。一個人的生命可以改變得如此迅速,可以墮落得如此徹底,這我沒想到。從被人海扁到海扁他人,人的腦子一下子明白過來,如夢初醒。
剛進技校的時候,膽子還很小,胳膊很細,也沒見過什麼世面,被高年級的學生稱為雛,也就是剛剛出來耍寶的意思。在學校門口,二十多個高年級學生攔住我們,交保護費,然後跟著他們一起去打架,不會打架的就站在後面吶喊,十足的小嘍羅。內心深處對這種暴力行為有點反感,好像一個沒吃慣海鮮的人,猛然吃了太多,就會蛋白質中毒。
時間並不太久,我就習慣於自己是個暴徒了。我第一次衝出去打架,大飛還點撥我,“看見地上的血,就當是處女血,你就不害怕了,相反還會興奮。”我不怕血,小時候看多了紅顏色,旗幟是紅的,筆記本是紅的,衣領子是紅的,老師的嘴巴是紅的,就算我是條公牛,也會對紅顏色產生免疫力。不料跑去一看,有個被打傷的人,流出來的血是黑色的,我當場就腿軟。你說血怎麼可能是黑色的?一點也不光榮,而是無窮無盡的罪惡。第一次看見打架,給我的感覺很不好,沒有拳腳如飛的精彩場面,倒是有很多慘叫,捱了棍子的人立刻躺在地上,流出血來。後來習慣了,黑色的血是很正常的,因為光線的原因,因為流得太多太黏稠,用水稍微衝一衝它還是會變成紅色的。
那夥高年級的學生壓了我們整整一個學期。
那些高年級學生中間,有一個叫王寶的,長得很帥,風度翩翩。流氓不見得都是殺胚,也有好看的。他最初在我的印象中是個蠻有教養的人,不太愛罵髒話,也不出頭打架,經常是撇著嘴站在一旁冷笑,吃飯拉屎都是這個表情,你就會懷疑他是不是某個局長的兒子。他愛穿西裝,有槍駁領套裝,有燈芯絨休閒西服,有呢絨西裝外加黑色大衣,各種顏色的領帶,冒牌的溫州登喜路皮帶,皮鞋鋥亮,長年累月吹著一個挺括的飛機頭。我們以為他很有來頭,後來才知道,他和我們一樣也是工人子弟,全家五口人住在一個十二平米的小平房裡,完全是窮光蛋。然而,在一群化工技校的小混混中間,他顯得卓爾不群,光鮮奪目。我也是窮光蛋,卻從來沒有過想把錢花在衣服上,我常年穿的都是農藥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