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老子又不姓柳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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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放不下去。
而到了最後,我們、都已經沒有十年時間再去忘記一個人了啊……
比毛這傢伙,要論起來實在是一個非常懂得打蛇隨棍上的人,老子心有所動,再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被丫摟在懷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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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山間的氣溫不高,沒有出汗,他身上只有淡淡的顏料味道,雙手溫柔地環過老子的腰,我伏在他的肩頭。
其實我並不是個輕易妥協的人,可是那麼一瞬,我不想再選了。
“比毛。”
“嗯?”
“我是不是老了?”
他將我環得更緊一些,語聲低沉而溫柔:“你只是累了。”
我想也許是吧,所以我沒有掙開他。梧桐山的早晨,清露猶沾葉,飛鳥脆鳴,隔卻凡世喧囂。
他並沒有得寸近尺地試圖進一步地動作,比如吻老子,比如佔得便宜啥的。
這傢伙的耐性,著實是非常好的。
擁了一陣,他鬆開手牽著老子:“先上去吧,不然他們會以為我們潛逃了呢。”
也許你也曾這樣,和一個人分開後,覺得要接受另一個人很難。
其實那只是因為我們固執著過往,不肯退讓罷了。
但這一步退開來,其實新的開始,並沒有所想的那般艱難。
他牽著我的手,走得卻是不快,顯然是並沒有讓楊叔和小唐請客的打算。
“比毛。”
“嗯?”
“我還是覺得很不放心。”
“說。”
“你為什麼喜歡我呢?”
“你給青荇不語的一百金,一金一年,我賣給你一百年。”
“啊?”老子揚頭看他,他卻抿著唇,再不說話。
我們一路磨蹭著到了大梧桐,山頂處有一排石階,呈七十度向上,極為陡峭。
老子在下面看著就心驚膽顫,比毛拉著我的手:“來。”
我跟著他爬上去,那七十度的傾斜度讓老子有些恐高。他幾乎是半抱著老子,低聲道:“不怕,不怕。”
其實怕我倒是不怕,若是真要上去,就算是九十度直角,不也一樣得爬上去麼?
可是在他身邊,聽著他柔聲的勸哄安撫,老子甚覺受用。
終於到了山頂,那個時候是十一點四十,公司裡面絕大多數的人都到了。
什麼,你說我太慢了?!
你有空跟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