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程若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第二天,李珊照常來到公正律所,剛過9點就接到姜雨律師的電話,姜雨律師聲稱他有一個認罪認罰的案件需要立即去檢察院陪同被告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但是現在他臨時有事走不開,請李珊去幫忙見證一下。李珊當然是樂意至極的。原因是認罪認罰程式指的是一件刑事案件從偵查、起訴到審判各個環節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承認其所犯罪行並願意接受刑事處罰、則在不同的階段中給予不同程度的從輕處罰,以最大限度減輕辦案機關的辦案壓力、提升辦案效率、更好地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所以,一般的認罪認罰案件都是對犯罪事實無爭議、對量刑結果無爭議的簡單案件,由於《刑訴法》及相關解釋的修改使得認罪認罰制度的創立再次成為律師新的創收點,雖說此類案件的代理費比不上大案要案的高但是蒼蠅腿也是肉啊。故此李珊當然是樂意至極前往見證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而且在公正律所裡有一個慣例就是一般認罪認罰案件的見證律師是誰,那麼最後的代理費中的8成都會給此名見證律師、而推薦律師僅留存2成的案源費用。當然也有不缺案源的律師,是會選擇將認罪認罰的代理費全額都給見證律師的,以此維持案件程式的順暢進行以便於日後還會有熟人介紹案源、保證案源的接連不斷。
而且見證的過程通常時間很短,一般在15分鐘左右就會結束整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過程,所以李珊在前往檢察院將姜雨律師委託的任務完成後,又去了趟滬市司法局,檢視一下自己近期在檢察院、看守所的值班情況。畢竟如果中心醫院的法律顧問專案最後沒談攏,那自己還是得生活的、房租馬上就要付了,此時對於李珊來說無論是大案還是小案都沒有挑剔的權力。
李珊在對自己的整體值班律師的排班情況有所瞭解之後,習慣性地拿起手機檢視最新的法治新聞,此時一條熱詞映入了眼簾---“中心醫院涉嫌醫藥腐敗?院長現已被帶離?原來一切早有跡可循!”
李珊乍一看到此詞條甚是驚訝,難不成中心醫院真的涉嫌醫藥腐敗?那是不是意味著敢於頂風代理中心醫院涉腐案件的律師更少了?怪不得會發生產檢失誤?難不成是產檢機器質量不過關?……不是說李珊非得抓著中心醫院不放,而是李珊真的馬上就要面臨被房東趕出去的結局了,以上均來源於三個字-缺錢哪!
正當李珊剛要點開此條新聞,仔細看看到底媒體又披露了中心醫院什麼內幕時。有一個來自滬市的陌生來電響了起來,李珊起初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結束通話電話,後來沒待李珊返回新聞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