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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當真,併為它而如此爭論不休嗎?當我真的聽懂什麼的時候,那東西總是某個我所不知道的事實,而在我看來,那個事實又幾乎總是無助於證明他有道理,比如說像表明基督確有其人的證據之類。我疲憊而又絕望地從他那裡走出來。我上他那兒去,為的是想請他幫我擺脫一種迷信,但每次我去時,他的狂熱都使我的迷信更加根深蒂固。我在幫助他,但他並沒在幫助我。或許也可能他是在幫助我?有一個小時的光景,我幾乎沒去想莫里斯,可是後來他突然出現了,正在街盡頭的地方過馬路。
我一路尾隨著他,不讓他離開視線。我們一起去過龐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館這麼多次,我知道他會去哪個吧檯,要點什麼。我在想:我是不是該跟在他身後進去,自己要一份東西,看著他轉過身來,然後等待著一切重新開始呢?那樣一來,早晨就會充滿希望,因為亨利一走,我就可以給他打電話;而傍晚也堪可期待,如果亨利提前告訴我說他要晚點回家的話。而且現在我可能會離開亨利。我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我沒有錢能帶給莫里斯,而他寫書所掙的錢除了養活他自己外也剩不下多少,但是有我的幫助,光是打打字,我們一年也該能攢下個五十鎊來。我不怕窮。有時候量入為出比胡亂開支、自作自受更容易。
我站在那家酒館門口,看著他走進了酒吧。我對天主說:如果他轉身看到我,我就進去,但他並沒有轉過身子。我開始往家走,但腦子裡無法做到不去想他。我倆之間形同陌路差不多已有兩年時間。我不知道一天裡某個具體的時刻他都在做些什麼,可現在他已不再是陌路人了,因為我像以往一樣知道他在什麼地方。他會再喝上一杯啤酒,然後回到那間熟悉的屋子裡去寫作。他每天的習慣一如既往,我愛它們,就像一個人愛一件舊衣服一樣。我覺得自己被他的這些習慣保護著。我從來也不想要新奇怪異的東西。
我想:我會讓他多麼快樂呵,而且我是多麼容易地就能做到這一點。我重新開始渴望看到他快樂地大笑。亨利不在家。他同人約好了中午下班後一起吃午飯,他又打電話回來,說晚上要到七點鐘才能到家。我會等到六點半,然後我就給莫里斯打電話。我會說:我今天晚上和從今以後的每一天晚上都會去你那兒。對沒有你的生活,我已經厭倦了。我要收拾東西,把它們裝到那隻藍色的大衣箱和那隻棕色的小提箱裡。我要帶上足夠度一個月假期穿的衣服。亨利是個文雅的人,到一個月末了時,涉及法律方面的事情就會辦妥,當下的怨恨會過去,家裡需要的其他東西我可以慢慢來拿。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