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打你需要理由嗎?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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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了法律諮詢,他們說最多判三五年。”
“三五年,人生有幾個三五年啊,三年後孩子要高考了!”
“自首應該還能減幾年,聽說找對方籤諒解協議書還可以接著減。”
“但是網上吵著要咱們孩子賠命,你說會不會……”
下一秒,張永平出現他們的面前。
他沒準備任何材料,熨燙好自已的西裝,梳了個大背頭打扮得器宇軒昂,身後帶著三名助理:“各位,不要怕輿論,那些胡說八道湊熱鬧的人什麼都不懂,所有法律的問題交給我解決,這是我代理過的案例,這是代理協議。我很快就要趕赴下一場開庭,所以給各位30分鐘時間考慮。”
他拿出來的一個個案例簡潔明瞭——為故意殺人做無罪辯護,勝訴;為搶劫做減刑辯護,勝訴。
一個個實際案例讓他們很震撼,但他們還是很謹慎地上網查了查張永平的履歷,發現罵聲一片。
網上他被扔臭雞蛋、潑汙水,當庭被打的影片層出不窮。
人品越不堪,越是他們需要的律師,他們徹底相信了張永平。
與此同時,這位張律師接到了一個電話,拿起電話就聽見那邊傳來聲音:“我有證據,春江路118號,你一個人來,兩萬。”
“什麼證據?”張永平警惕,春江路那邊是一片棚戶區,地形混亂,攝像頭盲區極多。
“徒步的時候拍到四個孩子在山裡打鬧的照片,這意味著什麼你懂的。”那邊的聲音很平靜,“兩萬,我要現金。”
“你拍到受害者動手了?”張永平沉聲,如果對方也動手了,性質就不太一樣了。
“否則我為什麼要兩萬?”對方反問,“趕緊,給你十五分鐘,人不到立刻聯絡下家。”
說完電話結束通話,根本不給張永平追問的機會。
“給我取兩……直接取三萬現金出來,找兩輛車,一頭一尾給我堵住春江路,你留在這裡,我失聯超過五分鐘就報警。”張永平當場決斷,雷厲風行,讓一個助理去取錢,一個助理去春江路,最後一個留在這裡。
孩子在山裡打鬧很正常,但在法庭上完全可以當做互毆的證據呈現。
互毆過程中有一人失足落山致死,和三人群毆一人致其死亡,量刑差距那是天差地別。
這樣的照片兩萬一張並不貴,甚至便宜到讓張永平敢於立刻賭一把。
十五分鐘後,張永平去而復返。
“張律您回來了?”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