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哥哥給你吃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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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睡著了一樣,雨滴浸溼了頭髮,他面龐蒼白,猶如水鬼。
片刻後,水鬼說話了:“我跟她第一次見面,是94年的除夕夜。”
第一句話陳菀意便愣住了,因為這和她記憶裡的並不相符。
他們相遇的時候,不是96年嗎?
那時候她剛開啟任務,在茫然眾生中找到在任家受辱的任明喆。
“那年北方的雪下的很大,重重的撲在臉上,道路上的積雪蓋過鞋面,走起路來咯吱咯吱的響。”
任明喆語氣平靜,聽不出什麼懷念,卻一字一句,恍如昨天般深刻。
“我那年8歲,過的渾渾噩噩,上了街看到滿目煙火,才知道過年了。”
“我在長安街的街角看到了菀意,她還是個小女孩,個子小小的,穿的一身紅,漂亮又喜慶,脖子上圍著條毛茸茸的白色圍領,站在雪地裡像個小精靈……”
……
……
……
1994年,隆冬。
任明喆被拉扯出門時,只穿了一件單衣。
門外雪很大,風也嗚咽嗚咽的響,一個勁的吹進衣料,像是要埋了他。
女人沒說要帶他去哪,穿著高跟鞋大步往前走,任明喆小跑著也跟不上,只能被拽著踉踉蹌蹌往前。
小孩被凍的瑟瑟發抖,臉龐發青也緊抿著唇不肯出聲。
“快點走!”女人似是趕時間,狠狠的扯了他一把,嚷嚷道:“錯過了你那死爹,你也不用活了!別拉著臉,真晦氣……要不是有你這個拖油瓶,老孃早出國去了!嘖……”
因為著急,女人難得“大方”一回,拉著他上了一輛三輪車,交了把破舊的票子便出發了。
那是任明喆第一次來到繁華的街市,第一次知道原來過年是個開心事,街上會掛滿紅彤彤的燈籠,時不時便有炮仗聲在耳邊乍響。
三輪車把他們送到了某個商鋪,女人進門買了暖手的揣進懷裡,然後踹了蹲在門口等的男孩一腳:“歇什麼歇,快點起來!”
兩人順著熱鬧的集市往前走,路過第三條巷子時,任明喆抬頭,看到了一塊木頭牌子,上面雕了闆闆正正三個字——
長安街。
“快了快了,老吳說了,你爸今天就在這兒談生意……”女人絮絮叨叨的,手緊緊抓著他,長長的指甲扣的他很疼:“這次必須把你送回去,媽的,他任家的種還想不認不成,不要臉……”
任明喆有一搭沒一搭的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