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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老闆隨即反應過來,他衝到窗外,歇斯底里道:“報警,快報警,這場大火是有人故意放的,是有人想要害我們家。”
下方瞬間就安靜了下來。
正在大口喝水的隔壁電器店老闆甚至顧不上先放下手裡的水杯,直接就抓起了面前的電話。
像是想到了什麼,沈建設也衝了過去:“所有人都不準離開,因為罪犯很有可能還在現場。”
很大一部分罪犯會在作案之後,回到犯罪現場。
比如第一次犯罪的人,犯罪後,驚恐,敏感和緊張的情緒會迫使他們回到犯罪現場,觀察警方的調查動向。
而如果是有預謀的犯罪,或者罪犯是慣犯,為了滿足自己的心理異常需求,比如報復成功的滿足、完美犯罪的快感……他們也會回到犯罪現場。
服裝店老闆的家人隨後也大喊道:“都不準離開,所有人都不準離開——”
好在絕大多數人都能體諒他們的心情,最主要的是,他們都住在附近,要是他們剛才沒有出來幫忙,說不定現在火勢已經蔓延開來,燒到了他們家裡了,所以他們對於幕後黑手,自然也是深惡痛絕。
他們當下全都待在了原地,甚至幫著服裝店老闆監督起了其他人,尤其是陌生面孔。
但其實沈建設說完之後,就沉默了。
他突然意識到,整個火災現場已經是一片狼藉,所以他們恐怕很難從現場提取到有力的證據。
而煤油在這個年代是一種很常見的生活用品,因為經常停電,家家戶戶都會買上一些備著,所以他們也沒有辦法對其追根溯源。
也就是說,就算罪犯現在就隱藏在在場的人之中,他們也很難把他揪出來。
連峙卻說:“試試看吧。”
他轉頭看向服裝店老闆:“有紙和筆嗎?”
服裝店老闆這才意識到連峙和沈建設就是警察,他連忙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支鉛筆和一個記賬本:“有的,有的。”
起火點對面就是窗戶,所以罪犯顯然是透過窗戶將燃燒瓶投擲進二樓的。
連峙在紙上畫出兩條拋物線,假設c座標是起火點,b1座標和b2座標是兩條拋物線的頂點,也就是窗戶的最高點和最低點,再套入拋物線方程。
很快,他就把罪犯投擲燃燒瓶時的大致位置算了出來。
他再次向窗外看去,這條街後面是一條汙水渠,它也在連峙算出來的位置範圍之內。
但它早就廢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