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電臺情歌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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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番深思下來,他打算把莫文微1997年發行的國語專輯《做自己》裡的《電臺情歌》寫出來。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很快二十分鐘過去了。
見劉天明還在那寫寫劃劃,鄭國民扭頭掃了一眼牆上的掛鐘,差不多晚上五點半了,當即開口說道。
“劉先生,時間不早了,要不我帶你去吃飯,至於寫歌的事,不急於這麼一時半會兒。”
即便是職業音樂製作人,也不可能在二十分鐘內,寫出一首經典歌曲來。
所以劉天明寫不出來,他一點不感到失望。
鄭國民剛說完話,劉天明就停下手裡的筆,將滿是劃痕的紙遞給了鄭國民。
“寫完了。”
一首歌的歌詞,差不多在260個字左右。
真讓他寫的話,兩三分鐘綽綽有餘。
之所以花了二十分鐘時間,主要是因為他把《電臺情歌》歌曲的曲也一併寫下來了。
當然,在沒有唱出來之前,他也不確定自己這個曲有沒有錯誤的地方。
畢竟他寫的曲,旋律什麼的,是憑自己的記憶寫的。
劉天明這話一出,坐在對面沙發上的鄭國民,整個人都呆住了。
“啥?這麼快就寫完了?”
愣了兩秒的鄭國民,伸手接過劉天明遞來的紙看了看。
因為不是專業人士,所以他無法辨別劉天明寫的歌是好歌還是瞎編亂造。
“那啥,劉先生,我們先去吃飯,晚一點我把歌發給我朋友,讓他幫忙看看。”回過神的鄭國民,看著劉天明隨口搪塞道。
職業音樂製作人和作曲人花十天半個月寫出來的歌都不一定是好歌。
眼下劉天明卻花二十分鐘就寫出來了。
說實話,他非常不看好劉天明寫的歌,單方面覺得其是為了讓自己幫忙,故意胡編亂造糊弄自己的。
面對鄭國民的邀請,劉天明沒有拒絕什麼,十分爽快答應下來。
“好。”
話音剛落,鄭國民將寫有歌曲的紙揣入了兜裡,隨即起身帶著劉天明走出套房,前往了附近的高檔酒樓。
路過酒店前臺的時候,鄭國民注意到有一臺傳真機,當即停下了腳步。
“劉先生,等我一會兒,我把歌曲傳給我朋友看看。”
“嗯。”劉天明點頭應了一聲。
把歌曲傳給香江一位職業寫歌的朋友後,鄭國民還不忘掏出大哥大給這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