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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不太靠譜,看著也太年輕了。
謝明就讓一個小年輕,將案子介紹一下。
“第一起案子發生在七五年的年初,在F市郊區,公路旁邊,一農民放羊的時候發現一具女屍,屍體被捆綁著扣在田裡,警察到了之後進行勘查,翻過女屍發現女人的臉上被劃了很多刀,已經看不出樣貌,經過法醫檢查,發現死者死前又被折磨痕跡,另外女子的內衣不見了,當時女子穿著長腿褲,光著腳,沒有鞋,女子似乎是從坡上滾落下來了的。死因是窒息而死,死者臉上的傷是生前傷。”
“第二起案子發生在七五年九月份Y市郊區,與前者相同,身上被捆綁臉部被毀容,沒有內衣和鞋子。”
“第三起在七六年年初,J市,第四起是七六年九月份W市,第五起是七六年十二月份Q市,第六期是七七年七月份就是P市,然後就是第七起七八年的撫遠市。”
他停頓一下說“這幾起案子共同點是,每位女性被拋屍的時候都是被捆綁著的,另外女人的臉上都有劃痕,都沒有內衣和鞋子。死因都是因為窒息,是被勒死的。這幾個案子中,W市那起拋屍在垃圾場,其它的都是郊區或者農田,人煙稀少的地方。兇手那麼遠拋屍,肯定有車子,還有在不同城市辦案,或許他的身份可以經常前往各大城市。”這個年輕人說道這裡就停下了。
大妞點點頭“你們這邊說抓到兇手是怎麼一回事?”
回答他的是姚遠,“事情是這樣的,我們這邊案子發生後一直在尋找兇手,不過很長時間沒有找到兇手的線索,直到一個月前,突然有一位監獄裡的服刑人員,找到管教,說他好像找到一個殺人兇手,案子就是這個案子,我們提審了他的獄友,就是他供述出來的這個叫蔣斌的人,這人是以故意傷人罪被抓進來的,當時已經在裡面差不多兩年了,我們詢問當時蔣斌關於他說的自己殺人的事情,蔣斌支支吾吾說不出來,後來我們給他看那張死者的照片,然後他就說了,他說是他殺的人,不過這人好像精神有點不正常了,說話顛三倒四的,然後我們就去他家裡查詢,結果找到了與捆綁屍體一樣的繩子另外還找到帶血的床單,上面確實有受害者的血。
經過幾次提審,他說話越來越不正常,但是現有的證據,也十分充足,所以我們認為他就是殺害最後一位受害者的兇手。”姚遠也覺著挺無辜的,他們那段時間不眠不休的去尋找證據,但是真的尋找到證據,可是沒想到京城弄來了一個這個相似案件。
知道併案調查後,我們就開始查詢他是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