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人定不定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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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間,三人已經走到蘄縣縣城的城門前。
兩個縣衙的小吏攔住三人:“照身帖呢?拿出來。”
照身帖是秦時人們的身份憑證,最早在秦孝公時期,商鞅變法時推行,之後一直沿用。
所謂的照身帖,其實就是一片光滑的竹板,上面刻有持帖人的畫像、姓名、籍貫等,秦人需隨身佩戴,用以驗證身份。
二人將三枚照身帖取出遞去,陳子涉遞給的,自然是原本陳勝的照身帖。
小吏一一看過後,拿著陳子涉的照身帖狐疑道:“陽城,怎麼又是個外鄉人?你來我們蘄縣做什麼?”
魏氏立刻替陳子涉答道:“官爺,這是家裡的遠房親戚,我們父母早故,一直靠著親戚接濟,這次是來幫我們置辦些家用的。”
小吏上下打量了陳子涉兩眼,看他穿著破舊,不像是會惹是生非的人,便將三枚照身帖丟了回去。
“進去吧,這幾天外鄉人不知怎的多了不少,你們別惹事。”
三人走進縣城,陳子涉也終於第一次見到了這個時代城邑的模樣。
秦朝的城市規劃比較簡單。
大致分為以官府、衙署為主要建築的中心區域,坐落著傳舍、酒肆、米行、布莊等商鋪的“市”,以及供百姓居住的“里巷”。
蘄縣曾為楚地,楚國雖然已經滅亡了十餘年,但蘄縣的建築還保留著楚地遺風。
這裡的屋舍佈局對稱,井井有條,材質則以木構為主,多用懸山頂、斗拱等建築技藝,獨具特色。
陳子涉逛蘄縣時,魏氏姐弟始終跟著他。
魏氏還是和之前一樣,低著頭神情木然。
阿梁看什麼都覺得新奇,時而圍繞著魏氏轉圈奔跑,時而拉著陳子涉對周圍指指點點,說著一些語無倫次的話。
粗略看了一圈後,陳子涉停下腳步對魏氏道:“既然已經到蘄縣了,你們該去哪裡便去哪兒吧。”
魏氏沉默不語,被陳子涉催促了幾遍後,她才木然道:“我們姊弟無處可去,若是回鄉,不是餓死,便是被另一幫匪徒擄掠。”
陳子涉:“你一個尚未出嫁的女子,一直跟著我,總歸也是不方便的。”
魏氏回應道:“恩人放心,我不是不知好歹的人。”
“恩人給了不少半兩錢,我想以此為本錢,在城裡做些買賣,養活自己和阿梁。”
“只是恩人第一次來蘄縣,想來陌生,或許還有用得上我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