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報仇一向從早到晚的!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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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又有不同,並不是說本社群外的人就不能推薦了,具體還是得看法院的審查。
畢竟律師行業的准入其實很嚴格的,透過考試,實習一年,而且是以律師事務所來承擔無限責任的,如果隨便社群推薦一個人都能去打官司,那法律行業嚴格的准入制度就失去了意義。
曾經有段時間就是那樣,結果就是很多對法律一知半解的傢伙去代理訴訟,說出來的話能把人笑死那種。
但唐方鏡認為自己可以,畢竟這個立法精神實際上是為了保障公民的訴訟權利,兩人是一個公司出來的,而且自己剛剛打完了同樣的官司,這沒有理由不推薦。
說幹就幹,反正距離法考就剩下幾天了,該準備的都準備好了,下雨天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還能賺點錢,何樂而不為呢。
這種推薦的代理和律師比起來,收費要少的多,你要是隨便收費,那你和律師沒區別了,那人家為什麼還要嚴格的考試和實習呢。
很快兩人見了面,劉主管看著面前臉色蒼白的年輕人道:“小……唐老弟啊,讓你看笑話了,我之前為公司那真的是鞍前馬後,結果呢,人家趕我走的時候根本不帶猶豫……”
唐方鏡保持著職業微笑並沒有說什麼,自己開了公司就能明白了,什麼時候都得認清自己的身份。
棉花巷社群辦公室內,田書記正在打著電話。
“小宋啊,那個越府小區現在什麼情況,又和物業吵起來了?還是因為停車的事是吧,行了我馬上過去,這一天天的。
”
基層真的是累,身體累就不說了,心累,關鍵是像社群這種基層自治組織,能管的並不多,但發生什麼事都得你去處理……
小區居民覺得物業不作為,不交物業費,然後物業就不讓他們的車進去,日常發生爭吵……
結果正要出門呢,就看到兩個人走了進來。
“你好,你們這是有什麼事嗎?”田書記看著面前的兩個人道。
劉主管趕緊上前道:“田書記吧,我是咱們社群的居民,我叫劉建軍,之前咱們見過,那什麼我有個官司,然後想讓社群推薦我身邊這位唐先生當我的訴訟代理人,你看……”
田書記聞言看了看旁邊的唐方鏡,隨即問道:“他是咱們社群的人嗎?”
“他不在咱社群住田書記,是這樣的……”
劉主管的話還沒說完,田書記直接道:“那不行,啊不是咱們社群的不可能推薦,我還有事,先得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