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他才幹了兩年就六十萬,那我們……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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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永遠是網際網路上的熱點,而且是熱點中的熱點。
無他,因為打工人多,大家都對這種事感同身受。
所以,當這個判決表明,下班後或者休息日回訊息都可以算加班的時候,很多的打工人都沸騰了。
“這事早該被定為加班了好嘛,我踏馬的下班了還得時刻盯著微信,就擔心有什麼訊息漏了,結果下班了比上班還累!
”
“就是啊,週末帶著老婆孩子出去玩都得揹著電腦,就怕領導一個電話過來要幹活,而且根本不會覺得你是在加班。
”
“真的想吐了,漏了訊息還會說你工作不認真,踏馬的都下班了還能說出工作不認真這幾句話來,所以這個到底怎麼操作呢!
”
“這是不是說我們以後也能提起類似的訴訟了,而且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援了?”
很多的打工人都在報道下面留言評論,說著自己的不滿。
沒辦法,社交媒體越來越發達,上班和下班的界限也越來越模糊,隱形加班的情況越來越多,但是法律卻沒有跟上。
以至於很多人現在都認為,只有和上班時間那樣的工作才能叫加班,回個微信算什麼加班啊!
這個時候,這個判決真的讓很多人耳目一新!
而且,這報道里都說了,起訴的原告連律師都沒請,人家就是靠著自己打贏了這場官司!
這真的是太有戲劇性了,簡直就是爽文小說裡的主角好嘛!
一個小職工被公司莫名其妙開了,反手就是天價的加班費訴訟,而且還贏了,這是什麼樣的感覺!
然而,鳥大了什麼林子都有,網際網路上永遠都有新奇的言論。
雖然你仔細看就會發現,這些言論一點都不新……
魔都,林五長正在隨意瀏覽著網上的新聞,他做過律師,而且也是什麼經濟和社會學家,對,就是網際網路意義上的專家。
平日裡發一些文章或者評論什麼的,對於各種時事都要評論一番,不管是不是自己專業領域。
結果就看到了“下班後回微信算加班”這個事。
尤其是看到評論裡好多人都在說什麼“你看人家沒請律師都照樣贏”之類的話後頓時不滿了!
律師其實是比較驕傲的群體,畢竟確實有門檻,而且還挺高。
這種想法很正常,沒什麼不對,但是有的律師吧就比較極端了,他們對於很多的話題都極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