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香如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首先要明確一點,開荒算不算自己的。
劉小胖的祖上,世代在州郡做官。祖父劉雄官至東郡範縣令,父親劉弘也曾舉孝廉,若不早逝,必為官。家中不缺漢律。
翻看後,頓時鬆了口氣。
總的來說,漢朝是鼓勵農民開荒造田的。
“地有遺利,民有餘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遊食之民未盡歸農也”。省諸用,寬賦稅,獎勵百姓開荒種田,積糧解困。民戶免三年租稅。所墾地,溝洫縱橫,方整有序。
諸如此類,幾乎是整個時代的共識。
也就是說,開墾的荒地,不僅算自己的,還能免三年租稅。
當然也有不小心把有主之地二次開荒,引來殺身之禍的先例。
除此之外,還要看這些所謂的荒地,是不是“公田”。公田亦稱“官田”,指封建國有土地。漢代的公田包括多種:有“苑囿園池”、有“江海陂湖”、有未闢的“草田”、有無主“荒地”,還有朝廷沒收的土地,等等。
所以究竟是不是無主之地,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樓桑村都是劉氏宗親,老族長治理有方,鄰里還算和睦,斷然不會出錯。只是看過田畝草圖後,劉小胖發現,基本上能闢為良田的地塊,都是有主之地。那些犄角旮旯的荒野,不僅遠離村舍,通行不便。靠近荒山野嶺,也多有野獸出沒,十分的危險。
年前經常和小夥伴們捉蟲放馬,對莊子已十分熟悉。想來想去,確也沒找到可耕之田。
“如何?”見劉小胖蘸著清水,在書案上寫寫畫畫了一整天,母親隨口一問。
“沒有頭緒。”小胖子實話實說:“村中良田皆有主。無可闢之田。”
“劉氏族人遷居於此,已歷數代。能開闢的荒地,皆已開闢。如你所說,剩下的多是無可闢之田。”母親並不意外。
“嗯……”劉小胖輕輕點頭。
要說四百年後的大漢,開荒已經開到了何種程度。看看滿山遍野的區田,就可知曉。
闢在丘陵緩坡上的田地,被稱為“區田”。《汜勝之書》上說:“區田以糞氣為美,非必須良田也。諸山、陵,近邑高危傾阪及丘城上,皆可為區田。”山坡、丘陵、土堆、斜坡,但凡是能開闢的,都被闢成了區田。
樓桑村周圍沒有高山,只有些低矮的緩坡。只因樹高林密,稱之為山野。進山,其實就是進入密林深處。
大體來說,西高東低,還有數條溪水環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