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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冒險。他留下它似乎是完全沒理由的,即使事後,他企圖想出一個理由也難以想像。奇怪的是,事發前,他似乎從來沒有意識到這本筆記本的存在(事發後也沒有馬上想到),好像它是一枚別在婦女袖口上的針,除了需要它或者不經意被它刺痛時,平時似乎總是想不到它。
但筆記本對容金珍來說,絕不可能是一枚婦女袖口上的針,因為不值錢可以無需記住它。他本意無疑是想記住它的,而且非常想,要牢記住它,要記在心上的心上。因為,這是他最珍貴的東西,用他自己的話說:是他靈魂的容器。
這樣一件他最珍重的東西,他的寶貝,他怎麼就將它忽視了呢?
這的確是個巨大的堅硬的謎!
現在,容金珍正在為此深深悔恨,同時他極力想走入神秘的迷宮,找到他為什麼把筆記本忽視掉的謎底。開始,他為裡面無窮無盡的黑暗所眩暈,但漸漸地,他適應了黑暗,黑暗又成了發現光亮的依靠。就這樣,他接近了一個寶貴的思想,他想——
也許正是因為我太珍視它了,把它藏得太深了,藏在了我心裡的心裡,以致使我自己都看不見了……也許在我的潛意識裡,筆記本早已不是一件什麼孤立存在的、具體的物體,就像我戴的眼鏡……這些東西,由於我太需要——簡直離不開!早已鑲嵌在我生命裡,成為我生命的一滴血,身體的一個器官……我感覺不到它們,就像人們通常感覺不到自己有心臟和血液一樣……人只有在生病時才會感覺到自己有個身體,眼鏡只有不戴時才會想起它,筆記本只有丟掉……
想到筆記本已經丟掉,容金珍觸電似的從床上坐起來,一邊穿著衣服,一邊急煞地衝出病房,火急火燎的樣子,像是在逃跑。他的妻子,小翟,一個比他高大年輕的女人,也許從未見過丈夫的這種樣子,萬分吃驚。但沒驚呆,跟著就往外追。
由於容金珍視力沒有適應樓道里的黑暗,加上跑得匆忙又快,下樓時,他跌倒在樓梯上,眼鏡摔掉了,雖然沒破,但耽誤的時間讓妻子追上了他。妻子才從701 趕來,來之前有人通知她,說容金珍可能在路上累著了,突然病發住在某醫院裡,要她來陪護。她就這樣來了,並不知曉真正發生的事情。她叫丈夫回去休息,卻遭到粗暴拒絕。
到樓下,容金珍驚喜地發現他的吉普車正停在院子裡,他過去一看,司機正趴在方向盤上睡覺呢。車子是送他妻子來的,現在容金珍似乎正用得上。上車前,他跟妻子撒了一個真實的謊言,說他把皮夾丟在了車站,“去去就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