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可可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05年,兩名德國哈雷大學的傳教士受丹麥國王的派遣到印度傳教。
英國於1600年建立東印度公司,英國的新教傳教士也隨之來到印度,他們中間較有影響的是國教會牧師亨利.馬丁1781-1812年)。他於1806年抵印,1810年用印地語譯成《聖經.新約》,後來又將其譯成阿拉伯語和波斯語。基督教各宗派,包括耶穌會,都把辦學校、醫院、慈善事業當作傳教活動的重要一環,想借此引起當地人的好感,促其皈依,也確有效果,同時間接促進了印度近代文教衛生事業的形成和發展。
基督教在印度的傳播,並不完全是溫和地以基督精神感召印度人,而是和殖民者的侵略和奴役活動緊緊聯絡在一起。葡萄牙人採取的是直接的野蠻手段迫害當地居民,摧殘他們的宗教信仰並強迫其改信基督教。在果阿等葡萄牙人的勢力範圍內,他們強行將印度教徒的孩子們集中起來進行基督教的教育,搗毀印度教廟宇,設立宗教法庭,拷打、焚燒印度教徒和穆斯林。
英國人的手腕要婉轉一些。對當地的王侯和宗教首領,他們開始採用撫慰政策,不介入、不干預當地人之間的爭奪,實際上是坐山觀虎鬥。當然,在適當時機,英國人也不放棄武力手段擴大自己的勢力。英國人通常用金錢收買的辦法使當地土邦首領成為東印度公司的年薪領取者和養老金領取者,從而使那些土邦成為英國人領地。他們還發明一種"轉屬制度",凡沒有子嗣的王侯,死後不得將其屬國轉給其養子,而由英國人接收,逐步以和平手段蠶食印度領土。
表面上看,英國人一般不直接干涉當地人的宗教信仰,但他們要完全地改變印度的社會制度、文化傳統和生活方式,使之殖民化,即英國化。實際上,這對印度人傳統宗教生活的衝擊比直接的單純的宗教干預要厲害得多,因此,印度人對這套政策的反抗絲毫不亞於對武力鎮壓的反抗。1806年,馬德拉斯的總司令和省督釋出一個規定,要印度僱傭兵帶一條新奇式樣的頭巾,留特殊式樣的鬍子,不準在額頭上描繪教派標誌,這被印度兵看成是強迫他們改宗基督教,並因此而發動暴動。英國兼併奧德,將莫臥兒皇帝巴哈杜爾沙從德里的皇宮中趕走,按"轉屬制度"兼併各土邦,都引起穆斯林和印度教徒的恐懼和不滿。"宗教的慣例如寡婦殉死和殺嬰的取消,寡婦再婚的合法化,放棄傳統宗教信仰的人的繼承權之獲得法律上的承認。西方教育的傳播,婦女教育的推廣,鐵路和電報的建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