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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是他正在尋找的保險經紀,對於這樣的答案,林仲傑頗感失望。他沒想到案子中會出現兩個保險經紀人,搞不好,還有第三個,第四個呢,林仲傑懊惱地想,這案子真是讓人琢磨不透。
不過,保險經紀的存在與否畢竟只是小事一樁,眼下他最關心的,還是不知所終的袁橋。他為什麼又要逃跑呢,那條項鍊究竟是不是李今的呢,如果是的話,又為什麼會落在袁橋的手裡呢,他實在非常想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
備忘錄
主題:雨花石公寓連環案的不在場證明
整理人:簡東平
資料提供:根據警方現有資料及涉案人的口述整理
紀要:以下整理了與雨花石公寓三個案件中五名涉案人的行蹤和證詞
案件一:李今謀殺案
案發時間:2004年7月26日,下午4點—6點
案發地點:雨花石公寓902室
張兆勇:最初供述稱整個下午都在電影院觀看連場電影。後經警方訊問,承認4點左右在咖啡館與客戶談生意,其間收到另一位客戶的電話,取消了晚上的會面。於是5點左右離開咖啡館,回到雨花石公寓。張兆勇自稱在902室僅逗留了兩分鐘。經查實,張兆勇5點25分左右進入雨花石公寓,5點半左右離開公寓。
袁橋:最初供述稱下午4點與客戶分手去AA大賣場購物,直到晚上8點才回到雨花石公寓。警方從張兆勇口中得知張兆勇曾經看見袁橋的公事包遺落在雨花石公寓902室的客廳,經訊問,袁橋稱其當天的確回過公寓。上午7點半左右他接到李今透過手機發來的簡訊,李今約他下午4點半左右在他的房間見面,經查實袁橋的手機的確在那個時間收到過一條簡訊。袁橋稱其如約回到公寓後,目睹了陳劍河把李今抱上床的情景,於是異常生氣的他立刻離開了公寓。之後,他稱自己前往AA大賣場,先在賣場樓下的飯店用餐,隨後就在賣場裡閒逛。警方在7點左右從AA大賣場的監控錄影中找到了袁橋,但是從下午4點至7點之間,袁橋沒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明。
王盛佳:供述下午3點左右離開公司,為老闆的太太和另一位重要客戶去百貨公司購買禮物。5點50分左右在百貨公司樓梯口碰見老闆的夫人,該夫人硬要王盛佳陪同一起購物,兩人逛到7點45分,8點左右在百貨公司門口分手,王盛佳於8點半左右返回住所。王盛佳的說辭已得到這位老闆夫人的證實。3點20分左右,有百貨公司的職員證實曾經幫王盛佳開啟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