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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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願意碰?】李世民質疑。
【沒有哪具屍體值得讓我碰。】劉徹直白道。
李世民本來想接著質疑的,因為只要活得久,難免要一個接一個送走自己的親友,劉徹固然傲慢,也有傲慢的資格,但是總有捨不得的人。
【衛青和霍去病死的時候,你也能忍住不去碰他們的遺體嗎?】李世民幾乎要這麼問了,但強行忍住了。
誰都有傷心事,他自己親友去世的時候也難過得不行,思念起來常常熱淚盈眶,哽咽難言,又何必去提劉徹的痛處?
蘭殊折的是連翹花枝,上面還綴著露水和幾朵金黃色小花,戳在屍體青黑的刺字上,有種詭異的矛盾感。
“雖被刀疤掩蓋過,依稀看得出是個‘劫’字。按周律,搶奪他人財物但未傷人的,判三年;傷人的刺字斬趾流刑;致人死亡的判絞刑。”蘭殊娓娓道來,樹枝往下,戳了戳屍體的腳。
於姚連忙把屍體的鞋子脫了,果然發現這人右腳少了個大拇指。
“啊,俺想起來了,俺看過他的通緝令!”鐵石恍然大悟,“但叫什麼名,俺不記得了。”
“也就是說,這人有案底。既然有案底,那他出現在紺州,檔案上是不是會有記載?畢竟是個受過刑的搶劫犯。”鹿鳴問。
“按理說應該有記載,並且該有畫像。”蘭殊深深地注視著屍體的臉,神色似乎有點放空,從眼前這張平平無奇的面孔上延伸到無盡的虛空。
他無意識地用花枝戳著死者的刺青,一下一下,慢慢悠悠,彷彿在敲擊著什麼節奏。
“我知道他是誰了。”
“嗯?你知道了?”鹿鳴訝異,“你也見過他?不會這麼巧吧?”
“我見過他的檔案。”蘭殊起身,把花枝丟到屍體上,“你忘了,洛陽是陪都,所有自下而上匯總到京城的資料,都會備份一份到洛陽去。”
“哇,搶劫犯的資料你也記得?”鹿鳴張口結舌。
“我整理過的資料,都記得七七八八。”蘭殊笑了笑,“況且,他的資料有蹊蹺。”
“具體說說。”
“他犯的是死罪,入室盜竊時驚動了那戶人家,殺了那婦人並兩個女兒,將錢財洗劫一空,逃之夭夭。按律法,被抓後本該判絞刑。”蘭殊嘆了口氣,繼續道,“但有人出重金保了他,賄賂了豫章郡的郡守,並給那家做生意的男人塞了錢,此事就從輕判了刺字發配,流放幽州。”
“但他卻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