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遺體的位置,卻讓我產生了疑惑。
為什麼張興義要把她的遺體,綁在那麼隱秘的地方?
轉而卻把砸得血肉模糊的另一個遺體帶回家?
老徐忿忿地說,他就是個智障,他能有什麼邏輯?
然後又在一直嘮叨,抱怨智障為什麼不能判死刑……
這正是我擔心他會掏槍,去對付張興義的原因。
不知不覺,已經到早上了。
鍾醫生又親自過來,我們開了一個小會,但這次他提供的屍檢結果,同樣出乎我們的意料之外:
第一,羅香蘭的死亡時間,就是其放學失蹤後的三個小時內,死因是機械性窒息,通俗點說就是勒死了。
第二,兇器是把她掛在樹上的繩子,她並沒有受到性侵。
第三,繩子打了一種很結實的結,而且根據評估,打這種結的是左撇子。
「張振通父子,是左撇子嗎?」
別說是我,老徐都有些懵。
鍾醫生進一步挑明瞭他的判斷:「如果張振通的供述是事實,那麼,張興義的作案時間對不上。他是傍晚時分把李靜搬回家的,此後一直被他父親鎖在二樓,但羅香蘭極有可能是入夜之後遇害的。」
也就是說,張興義,很有可能不是兇手?
至少不是殺害羅香蘭的兇手。
另外,鍾醫生還補充了另一個奇怪的鑑定結果。
那就是關於第一個死者的遺骸組織化驗結果,因為豬棚那裡取樣艱難,豬的胃消化極快,所以這個屍檢真的花了許多時間。
鍾醫生說,有一件事我們弄錯了。
第一個死者孩童,是男孩子!
我跟老徐更懵了。
回想起來,我們也未曾在任何人口中聽到過那具屍體的性別描述。
我們是被粉色上衣,侵犯等字樣給迷惑了,才會下意識認定,遇害者一定是個女孩子。
但這一次,被侵犯的,居然是個男孩啊!
在鍾醫生的幫助下,我跟老徐終於能確定他的身份了:
李靜。
八九不離十,他就是那個失蹤的乞討兒童。
10
跟鍾醫生溝通完後,我跟老徐再次來到看守所,去找張興義。
但很可惜的是,無論我們怎麼諄諄善誘,張興義還是一副白痴樣。
一會兒「噠噠噠,咻咻咻」的。
一會兒又「打打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