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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的拳頭,一次又一次地暴擊著他的心臟,我瞧著他那鮮紅的血一口連著一口地往外吐。
我又找到那種感覺,那種「釋放」的感覺。
殺他,可比殺紅姐痛快多了。
那時,我差點兒以為自己不愛殺人了。
原來不是!
「哈哈哈,後悔是嗎?
「你想不到,你是第9個吧?」
不知過了多久,我停止了,因為,他眼睛裡沒有了光。
你瞧,他這個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察,面對我都沒有還手的能力,何況那些普通人。
那還不是我手中的麵糰,我想怎麼捏就怎麼捏?
時間久了,冰塊兒就逐漸化了,他吐出了那一塊已經變形的血冰。
我也停下了手,因為我想聽聽他的遺言,就像當初我想聽我奶奶的遺言一樣。
可他們說,奶奶什麼也沒有說,她倒下,就再也沒有醒過來了。
他大口大口地喘著氣,他艱難地抬起手,試圖撫摸我的臉,他吃力地哀求我說:「依依,別、別殺我……殺了我,你就暴露了。」
那一剎那,我麻了。
心麻了。
該死!
原來,這不是心慌的感覺。
這是心動的感覺。
12
警車終究是到了。
我被抓了。
據說,我再次引爆了整個網路。
「越美的女人,心越恨。」這個文案火遍全網。
甚至有人煽動民眾,打著為了受害者討回公道的幌子,把江北警察局圍了個水洩不通。
他們要求立刻處死我。
怎麼可能?
一群法盲。
法律這個時候,對我是有用的。
未經法律審判,誰也要不了我的命。
該死!
他們問了我很多問題,不過,並沒有一一作答。
「你以為你是神,所以你提前40個小時預警?」
「你以為你可以操縱人們的生死?」
「誰給了你們這樣的權利?」
「為結束人們的痛苦而殺人?可笑!」
「你以為你很強?」
「實質,你不過是個Loser,因為你根本就殺不了那些有防禦能力的人,所以你只能把你的魔爪伸向那些比你更弱的人。」
審訊我的人對我帶著非常大的情緒,畢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