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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十三歲那年,市局舉行了警嫂座談會,有孩子的都攜帶孩子去了,那是我第一次見到我心裡的偶像,傳說中的天才女孩林甜甜。
白白嫩嫩的,眼睛像小鹿一樣,笑起來有兩個小酒窩,好看的不像話。
成年後聽到別人說,小學生那麼小,懂什麼喜歡。
但我覺得,我從那時候起,就喜歡她了。
只不過那時候的喜歡,是很想很想認識她,和她交朋友。
而後來的很多年裡,這份喜歡慢慢昇華,越來越強烈,越來越堅定,我越來越確定,那就是想把她變成家人,與之共度一生的愛情。
那次警嫂座談會,我在她面前各種搞小動作,企圖引起她的注意,我一直看著她,但是她一直看著她爸爸,沒有注意到我。
我最終還是沒有能鼓起勇氣說出我想和她交朋友,因為那時我還是個小蘿蔔頭,比她矮一些,這讓我感到在「心上人」面前很沒有面子。
我決定以後每天堅持喝牛奶,下次見她,我要長的高高的。
可是,下次見到她時,她卻成了一個全家被滅門,唯一倖存活下來的孩子。
她在警局待了一個多月,因為當時風波還沒有過去,不能讓毒販知道林家還有一個倖存者,所以只能讓甜甜待在最為安全保險的警局。
那一個多月裡,我幾乎每天得了空就去市局陪她。
我想讓爸媽把甜甜領養回家,但是我們家已經有了兩個孩子,政策上有點難辦。
那時候爸爸很忙,媽媽也很忙,這件事一拖再拖,到了終於可以處理的時候,甜甜被人帶走了。
是C市的付家。
俞女士是甜甜母親生前的閨中好友,得知甜甜家裡的事情,把她帶走了。
我很難過,那家人會不會真心對她好?
她會不會在陌生的地方受委屈?
我會不會,以後都見不到她了?
不,她那麼優秀,到哪裡都會發光的,現在這個社會,找到一個優秀的人很容易。
不行,我一定要好好學習,這樣才能跟得上她的腳步。
高中的時候,有女生尾隨我到家門口送我情書,被我奶奶發現,她一臉八卦,很興奮地問我,是不是要談戀愛了。
我和奶奶坦白,「我現在不會戀愛,我有喜歡的人,她是我的偶像,我要考上C大,儘快地走到她的身邊。」
我只是隨口和奶奶一說,沒想到很快傳遍了整個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