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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名下的車房和賬戶餘額加一起都不到兩百萬,單論存款,他只有二十萬,一點也不像是有能力誇下一百二十萬海口的人。
不論是監控,還是通訊,他們兩人都沒有明顯聯絡。
後來警方對周錢單獨審問,周錢更是一臉懵逼。
他直說自己就是個打工的,跟人沒那麼深的仇怨。
就算真有,已經到了要買兇殺人的地步,那他也應該開一個自己出得起的價錢啊,一百二十萬,他要真有一百二十萬還打什麼工啊。
而且他還反問警方,不是說孫華用秘密要挾自己嗎?那要挾的錢呢?
周錢一個月工資就那麼多,全都打進工資卡里了,每一筆都有記錄,如果是因為忍受不了孫華的要挾,那也得拿出要挾的證據。
警察聽完也沉默了。
確實是這麼個理。
綜合以上所有資訊,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周錢與買兇殺人有關。
於是在這為期九天的調查結束後,警方選擇結案。
都輪不到我們這邊提起上訴,法院已經主動啟動二審。
……
2014年9月5日。
第二次庭審。
旁聽席上零零散散坐著張和的同學,還有一些記者。
因為案件牽扯到了「買兇殺人」,所以記者們都分外安靜,彷彿這就是明天的頭版頭條。
本輪庭審相較第一輪庭審,除了原本的案情陳述外,公訴人又多提出了一些內容。
其中包括張和針對周錢買兇殺人的控訴。
針對這條控訴,公訴人的陳詞是這樣的。
「針對被告對周錢買兇殺人的控訴,我們已經經過系統的調查。」
「經查證,沒有物料可以證明周錢與張和有過人命交易,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周錢與孫華有私人恩怨,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無法為周錢定案。」
「因此公訴人意見不變,請求法庭維持原判。」
這話剛說出口,旁聽席上的記者和同學們發出噓聲。
記者們發出噓聲是因為他們期待的買兇殺人環節沒了,也就意味著他們的頭版頭條沒了。
而同學們發出噓聲則是因為他們不相信警方的調查結果,周錢可是工地的專案經理,他肯定有錢有權,一定是警方在包庇周錢。
伴隨著法官落錘和幾聲「肅靜」,法庭也就安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