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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星期等於7天。
7天等於148個小時。
減去每天的睡眠時間,還有多少小時?
我成為偵聽員是接受了8個月的培訓,要算課時大概在兩千節之上,而且大多數偵聽員都是這麼成長起來的。有一個姓林的北方人,是女的,開始在我們總機班當接線員,然而一個月下來她居然把701那麼多人的聲音都認清並牢記了。有這個本事當然應該去當偵聽員。於是在我們畢業前3個月,她成了我們隊上的插班生。當時教官們都不相信她能隨我們如期畢業,但畢業時她各科的成績都在大部分人之上,尤其是抄收福爾斯電碼的速度(這絕對是我們的主課),遙遙領先於全隊所有人,達到每分鐘抄收224個電碼的高速,幾乎是當時我們全隊平均成績的雙倍。一年後,在全國郵電系統舉行的福爾斯電碼抄收比賽中,她以261碼/分鐘的優異成績勇奪桂冠,一度被系統內部人譽為“天兵神將”。
我說這些的意思是,無論如何,一個禮拜是訓練不出一個偵聽員的,即使阿炳的本事在人家“林神將”的10倍之上,這個時間也是遠遠不夠的。但我是不可能增加時間的,誰也不可能。所以,我想,惟一的可能就是“偷工減料”,不指望把阿炳訓練成真正合格的偵聽員,而只是用這短短的時間儘量灌給他一些必不可少的東西,比如福爾斯電碼,他起碼要聽得懂;另外,對我們已經找到的敵臺,他應該反覆地聽錄音,聽出它們的特徵和差異。前者是常識,後者是感覺,兩者兼而有之,他上機才不至於莫名其妙。只能這樣。但就這樣,7天時間也只夠點到為止。
一天。
兩天。
三天。這天下午,我來到我們局長辦公室,向他彙報阿炳練兵情況。我說,阿炳現在練兵達到的水平在某些方面已經不在“林神將”之下。局長要我把剛才的話再說一遍。“眼見為實。”我說,“局長,你不妨請院長一同去看看。”
局長當即抓起電話向院長彙報情況。院長聽了,也以為是自己聽錯了話,要局長重新說一遍,局長便把我剛剛說過的請他去看看的話照搬了一遍,說:
“院長,眼見為實,你要有時間不妨親自來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