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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呵呵,這緋紅的血圈,還挺美麗的,像電視上的明星佩戴的血紅的手鐲,雖然顏色沒有那麼深那麼濃,但晶瑩通透,彷彿書上說的像石榴籽一樣的瑪瑙紅呢,我就留著它,當作一個紀念,雖然當時有點痛,現在,卻是一個溫暖的紀念,跟老師有關的紀念,嗯,我希望它不要褪去,就這樣戴在我的手腕上,陪我洗衣服,洗我的,洗你的,洗我媽媽的,如果老師願意,我還想給你洗碗,呵呵,就佩戴這個永遠不會掉下來的手鐲。嗯,真是漂亮。
她欣賞著,嘟噥著,笑著。
他的心一點一點地被她的欣賞,她的嘟噥,她的笑刺痛著。他真想向前去,託著她的可憐可愛的手,哈一口氣,把這朵天邊的緋雲一吹而散,毀屍滅跡。
又想,就這樣吧,如果真如她所想,所希望,那不是自己永遠幸福、溫暖的印跡?我在一個女人的身上,留下了痕跡,自懂事起,這可是開天闢地的頭一回。
就這樣,在掩人耳目的翻箱倒櫃之後,他虛脫一般坐上了床頭——沒辦法,椅子雖然有兩張,但有一張是英語鐘的,他不碰它,已成預設的習慣。他示意她坐他的椅子,她順從地移弄過來,斜斜地坐著,就像是別人坐過,怕別人的屁股熱會傳導某種細微的病菌一樣。
“那——”
“那——”
說時遲,那時快,快到兩個人同時說出一個“那”字和長長的“啊”的尾音,完全重合,書上叫“不約而同”。
他箍弄著自己的手腕,好像是有一個無形的手鐲,而圈圈太小,箍得他生疼似的。
“老師,你——先說。”力莉笑了笑,臉上的紅暈褪得很快。
“我發現你今天好天真啊,明明是我情急之下抓得你手痛,你卻說像戴上了一個紅瑪瑙手鐲,真像魯迅先生所說,紅腫之處,豔若桃花,潰爛之時,美如乳酪,把壞事也說得那樣美好。”
“那你說怎麼辦?我還能咬你一口嗎?你狠起來,好像也要命似的。”
“那是名聲要緊,人最怕的是產生誤會,所謂一世英名,一朝被毀。我在你心目中的美好形象,不能因為我敘述一個美好的故事,結果把自己的美好給徹底毀壞了。今天,我一定要把三毛痴迷《紅樓夢》的故事,完整地說給你聽,讓你感受到痴迷文學和藝術的魅力,做一件事,能痴到那種程度,有什麼事會做不成呢?”
“這次,你一定不要漏掉六要素了,嘻嘻。”力莉很自然地抿了一口他的茶缸,這讓他有點渴,但他不好意思再去抿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