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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雪兒仔細地打量著他,想知道他的話有幾分可信度。她從頭看到腳,再從腳看到頭,由於他臉上雜胡亂發叢生,無從看出他的表情,但是從聲音聽來倒不像在說謊。
「好吧!就算床是你的好了,但是你怎麼解釋你是怎麼闖進我家的?」
「我回家何必用闖的,用鑰匙開門就行了呀!」
「你家?胡說,這棟房子的主人十年前就出國了,不會再回來了,你別想騙我。」哼!當她是三歲小孩很好騙嗎?她可不是第一天出來混的,這麼差勁的謊話分明是看不起她的智商嘛!
「我沒有騙妳,是誰告訴妳房子的主人不會再回來了?」
「我表哥!」齊雪兒驕傲地說。
當初她上臺北來讀書時,本來是要寄住表哥家的,但是不巧表哥決定出國留學,房子也處理掉了,為了避免她流落街頭,表哥才安排她住到這裡。據她表哥的說法,這楝房子的主人是他的一個好朋友,因為某些事出國了,而且有可能再也不會回來了,所以才將房子託他照顧,現在換成他要出國了,所以就把房子讓她住,順便照顧房子,不僅可以替她省房租,也替那位朋友省了一筆可觀的清潔費。
那時她為了能住進來可是興奮了好久,畢竟在寸土寸金的臺北市,像她這樣的單身女子,沒錢沒背景的,能有一間小套房就算萬幸了,更何況是這種有花園、泳池的大別墅。這等如意的事居然讓她給碰上了,害她搬進來的頭一個月都因為興奮過度而睡不著,足足當了一個月的熊貓小姐。
那時候她還常在心裡罵屋主浪費,擺著這麼大的房子不住也不租人,還要花錢請人來打掃,真是有錢沒地方花;不過也多虧了有這種傻瓜,她才有大房子住,可是現在有一個活像流浪漢的傢伙跑來說房子是他的,當她齊雪兒是白痴嗎?有這麼大間房子的人會長成這副德性?他為什麼不乾脆說總統府是他的。
「妳表哥是不是叫蘇偉同?」
「對。」她有點愕然。「你怎麼知道?」
「因為房子是我託他照顧的,我就是那個不會再回來的屋主。」馬克翔平靜地說。
「騙人!」齊霧兒張大了嘴,一臉的不可置信。她知道她這個模樣看來很蠢,但是她沒有辦法,該死的表哥竟然騙了她,當初還信誓且旦地叫她安心住下來,就算住-輩子也不用擔心,害她真以為屋主永遠不會回來了,結果屋主回來了,她還把人家看成山賊,這下可好了,現在正主回來了,那她怎麼辦?睡公園還是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