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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過義大利?」
馬克翔搖搖頭。「我不知道,我只記得那位老太太是義大利人,至於那時是不是在義大利我一點印象都沒有,」
「怎麼會?」齊雪兒納悶得很,怎麼會有人對自己在哪裡都不曉得?難道是路痴,所以才會花了十年的時間才回到家。
「因為地名對我而言一點意義也沒有。這十年來我一直覺得很空虛,靈魂像是翼在頭頂上,看著身體漫無目的從英國開始,我一條街一條街地走,這十年來也許真把整個歐亞大陸都走遍了也說不定;我只是憑著一種生物本能,累了就睡,餓了就吃,再美,再如詩如晝的風景都只是我眼前一個模糊的影子。有一陣子簡直跟行屍走肉沒兩樣,有種人生苦短不如歸去的感覺。」他頓了一下,續說:「幸而這一路上碰到不少人,他們對我的幫助很大,當然有一些看我不順眼就拳打腳踢的傢伙,但大部分的人都是很好心的。他們收留我,讓我有地方可以休息,和我談話、鼓勵我面對自我,使我深深感動。但他們能給我的溫暖有限,我的心還是常常處於孤寂寒冷的狀態,就像追日的夸父一樣,我的心底有個聲音催促我不停歇地走下去,追尋我生命中不知所在的太陽,直到我倒下為止。我就這樣走著,有一天走到香港,看著身邊和我相同髮色,膚色卻完全不能溝通的人,突然間想起了臺灣;可是我還在猶豫,就在天星碼頭看著船進船出,我看了一天,第二天就買了機票回來了。」
「你是說你就這樣流浪了十年?」齊雪兒簡直不敢置信。
「我不知道,也許是十年,也許是十分鐘,反正對我來說,時間比地名更不具意義。」
對於他的答案,齊雪兒又是搖頭、又是嘆氣,真的佩服得五體投地,她早該猜到他會這樣說的。
「你知道嗎?我覺得你好象小說中的人物。」
「為什麼?」
「你花了十年的時間去流浪,到頭來卻連自己去過哪裡都搞不清楚,那你究竟是為了什麼去流浪?不會是為了流浪而流浪吧!」
「我也不知道。」
齊雪兒露出一個「我就知道你會這樣說」的表情,如果不是看在他讓她白吃白住的份上,她一定對他說「你該去看醫生了」。
馬克翔一眼就看出她在想什麼,因為齊雪兒是個把一切心思寫在臉上的人。他知道她一定認為他瘋了,但是他沒有。他很清楚當初是為什麼開始流浪,只是經過了十年,他又回到原點,這才發現他什麼都沒得到,所以他迷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