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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把病治好之後,又反悔起來,不拿出生活費,要我母親貼錢,想把她的錢逼光
了,那時她要走也走不掉了。他們劇烈地爭吵著,嚇慌了的僕人們把小孩拉了出去,叫我們
乖一點,少管閒事。我和弟弟在陽臺上靜靜騎著三輪的小腳踏車,兩人都不作聲,晚春的陽
臺上,掛著綠竹簾子,滿地密條的陽光。
父母終於協議離婚。姑姑和父親一向也是意見不合的,因此和我母親一同搬走了,父親
移家到一所弄堂房子裡。(我父親對於“衣食住”向來都不考究,單隻注意到“行”,惟有
在汽車上舍得花點錢。)他們的離婚,雖然沒有徵求我的意見,我是表示贊成的,心裡自然
也惆悵,因為那紅的藍的家無法維持下去了。幸而條約上寫明瞭我可以常去看母親。在她的
公寓裡第一次見到生在地上的瓷磚沿盆和煤氣爐子,我非常高興,覺得安慰了。
不久我母親動身到法國去,我在學校裡住讀,她來看我,我沒有任何惜別的表示,她也
像是很高興,事情可以這樣光滑無痕跡地度過,一點麻煩也沒有,可是我知道她在那裡想:
“下一代的人,心真狠呀!”一直等她出了校門,我在校園裡隔著高大的松杉遠遠望著那關
閉了的紅鐵門,還是漠然,但漸漸地覺到這種情形下眼淚的需要,於是眼淚來了,在寒風中
大聲抽噎著,哭給自己看。
母親走了,但是姑姑的家裡留有母親的空氣,纖靈的七巧板桌子,輕柔的顏色,有些我
所不大明白的可愛的人來來去去。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切,不論是精神上還是物質上的,都
在這裡了。因此對於我,精神上與物質上的善,向來是打成一片的,不是像一般青年所想的
那樣靈肉對立,時時要起衝突,需要痛苦的犧牲。
另一方面有我父親的家,那裡什麼我都看不起,鴉片,教我弟弟做《漢高祖論》的老先
生,章回小說,懶洋洋灰撲撲地活下去。像拜火教的波斯人,我把世界強行分作兩半,光明
與黑暗,善與惡,神與魔。屬於我父親這一邊的必定是不好的,雖然有時候我也喜歡。我喜
歡鴉片的雲霧,霧一樣的陽光,屋裡亂攤著小報,(直到現在,大疊的小報仍然給我一種回
家的感覺)看著小報,和我父親談談親戚間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