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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對清朝皇帝產生觸動的是1860年,我們叫第二次鴉片戰爭,雖然說是第二次鴉片戰爭,但其實跟鴉片真沒什麼關係。第二次鴉片戰爭主要是換約的問題,因為《南京條約》裡有一個確實不太平等的條約——最惠國待遇,意思是,如果你跟其他國家簽了比對我更優惠的條約,我有權力換約,這就相當於咱們現在WTO或者自由貿易中的“雙邊最惠國待遇”,反正你要是跟人家簽了新的優惠政策,我就要求給我也享受一下。於是後來跟法國簽了一個《黃埔條約》,英國就說,是不是我也得享受一下這個,那咱們就再籤一份東西吧,後來美國也加入進來,俄國也加入進來,咱們籤個《天津條約》吧。
籤《天津條約》之前,確實是英國比較挑釁。有一條曾經註冊成掛英國旗但註冊期已經過期的船,也就是說,完全是一條中國的船,被中國當成走私船逮住了,於是英國領事就不幹了,也不管那船上其實根本沒有一個英國人,就說你中國是弄我英國的船了,所以我得跟你換約。其實現在英國也承認當時它就是挑釁。反正清政府就覺得,這蠻夷又來武裝上訪了,這回咱們給他點顏色看看吧,反正我們對付武裝上訪無非就倆辦法,一是給錢,二是揍你,之前給了錢了,那這次就讓蠻夷嚐嚐咱們的厲害吧。
然後當英國跑到大沽口來換約,還有軍艦武裝示示威,也就沒什麼準備,結果吃了一個大虧,與大沽口炮臺的清軍炮戰,死傷了百十號人,打沉了幾艘船,清朝的對外戰爭出現了少有的一場小勝利。但這確實激怒了英法聯軍,於是英國就從印度、法國從阿爾及利亞調來了大軍。
要說這國家的國運好的時候,就什麼事都順利,國運差的時候,所有的倒黴事都一塊來。如果稍微早兩年跟英國幹,英國根本沒法跟咱們幹,因為1857年的時候,印度爆發了大起義。大家知道印度是分種姓的,最高種姓是婆羅門,婆羅門不當兵。軍官裡剎帝利(以及穆斯森)較多,英國人來印度之前,人家在印度就是貴族,英國人來了,人家就來參軍,那個時候英國還沒有真正殖民印度,結果因為豬油什麼的,就導致印度軍隊裡的高種姓軍官跟士兵們率先發起了大起義。
這可不是農民起義,農民拿著刀子、叉子就來了,這是拿著槍計程車兵和正規軍,於是英國派大軍到印度鎮壓,搞得焦頭爛額,伊麗莎白女王那時候也睡不著覺,天天就折騰這事。那個時候中國如果跟英國打仗,其實是有機會的。但是這大英帝國的國運就是這麼好,剛把印度這事兒弄完,正式把印度劃成了英國殖民地,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