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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霄哥,你這樣做會不會太過分了?就算你不喜歡她,也沒必要瞞著她和別人結婚吧?”
“不這樣做,她會死心嗎?”
還沒等電話那頭的盛年說話,凌擇霄繼續開口:
“盛年,你說一條狗舔了十年都會膩吧?可宋時昭不會,她比狗都能舔。”
而門外的宋時昭端著熬夜學的雞湯,停住腳步。
房間裡,是她攻略了九年的物件,凌擇霄。
二十歲,她為了陪凌擇霄一起出國留學,每天趁著兼職的空隙,拼死卷學習、拿獎學金,連覺都不曾睡。
才換來全校唯一一個留學生的名額。
二十四歲,她不顧醫院的勸阻,義無反顧將自己的腎捐給凌擇霄。
二十六歲,她又因為凌擇霄一句話,躺進了冰冰冷冷的手術室,整成了他喜歡的模樣。
直到凌擇霄答應了她的表白。
她以為這六年的努力,總算把這塊石頭捂熱了。
可在一起的這三年,凌擇霄一直都對她不冷不熱,連最日常的紀念日都不曾有一句祝福,又何談捂熱一說?
她提著雞湯的指尖,逐漸用力。
既然凌擇霄不喜歡她,為什麼當初又要接受她的表白?
凌擇霄滅了手上的煙。
又回想起當初一次次拒絕宋時昭的糾纏後,她卻依舊像只狗般舔上來的模樣時,厭倦的語氣再度加深:
“就憑她煩我九年這一點,我揹著她和茜月結婚這件事就一點都不過分。早就膩了,宋時昭是真的很無趣。”
電話那頭依舊沉默。
凌擇霄再次開口:
“盛年,我念你是我好兄弟,才把這事告訴你。”
“你只需要等著看宋時昭十天後的反應就行,懂嗎?不該說的話,少說。”
十天後?
宋時昭扯了扯嘴角。
原來客廳裡畫著大愛心的十天倒計時,不是為了她策劃的,也不是為了慶祝戀愛三週年紀念日。
而是為了迎娶他的心上人。
電話那頭,凌擇霄的好友盛年沉默了很久,似乎無力去反駁凌擇霄的話,最後,還是開口:
“好,只要你別後悔,怎樣都行。”
盛年頓了頓,接著說:
“晚點我有個生日宴,你帶個女伴過來。”
凌擇霄“嗯”了一聲,結束通話電話。
盛年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