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琴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白起決定了。
他要和這個事情剛到底。
……
管教所。
同一天的時間,王寶若第二次來到了這裡。
同時他的父母聽到了訊息,再次匆忙的趕來,想要帶走孩子。
但是這一次,
管教所的人員接收到了白起的指示。
態度也變得有所強硬了:“我們這邊有證據可以完全表明,如果你們的孩子被帶到家裡,那麼對於整個社會來說,都是相當危險的。”
“所以綜合考慮,我們決定先讓他在這裡待上一段時間,如果你們不服,那我也沒有什麼辦法,畢竟你們都說過了,孩子殺人,你們不會管的,更不會教育的。”
“所以我們還有什麼理由放人呢?”
聽到這樣的解釋,王母依舊不想放棄,破口大罵道:“你這狗孃養的,你要是不放人,我就舉報你!剝奪我的撫養權利!”
“隨便你吧,再見。”
管理人員關上了大門,將王母和王父杜絕在外。
……
此時。
白起又有了新的疑點。
雖然沒有什麼直接的證據,但是從一個八歲男孩的身份上來考慮,白起覺得王寶若行兇,很有可能並不是出於報復行為。
或許也有可能是受人指使。
有人想要行兇,卻又擔心被抓,那怎麼辦呢?
只能借刀殺人。
那什麼人,才是合適的人選呢?
從大機率的行兇者和受害者的統計來講,兇手一般都是受害者身邊認識的人:親人,戀人,情人,親戚,鄰居,同事,朋友,同學,網友。
其次是有著一面之緣不算太認識的人:商家,買家,司機,快遞員,外賣員等等。
所以死了人,只需要調查這些人就行了。
兇手很快就可以捉拿歸案。
但聰明的兇手,如何防止自己被抓呢?
那就是找一個和自己毫不相關的未滿14歲的孩子替自己作案。
這樣不但行了兇,了卻了心事,還有不在場證明,而且孩子也不會被判刑,這完全是一箭三雕。
正因為如此,
白起才覺得王寶若的行兇,或許就是受人指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