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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信自然要有回信,雁空山這樣鄭重,我也不能怠慢。
根據地圖查詢,我在學校附近尋了間較大的文具店,叫老闆推薦了一款適合我用的鋼筆。
在詢問了我是否有書寫習慣,以及書寫的用途後,老闆從玻璃展示櫃中取出一款鋼筆給我。
“英雄100,非常經典的款式,不鏽鋼筆握,14k金筆尖,價效比之王。”老闆推薦道,“有重量,寫字不飄,F尖也很適合日常書寫。”
我接過銀灰色的鋼筆看了看,是年代劇裡經常出現的那種款式,還挺復古。點點頭,沒多糾結就敲定下來,之後又問老闆有沒有賣墨水的。
“要粉色的。”
“粉色?”
“對。”我想了想,抽象道,“像愛情那樣的粉色。”
老闆蹙起眉頭,根據我的形容轉身搜尋一番,很快找出一瓶墨水置於我面前。
“百樂的秋櫻,非常漂亮的粉色,價效比也很高。”老闆上下打量我,突然八卦起來,“小夥子寫情書啊?”
我臉一熱,沒多做解釋,只是輕輕嗯了聲。
“現在像你這種手寫情書的不多了。要看下信紙和信封不?我這款式也很多,古今中外都有。”
這些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後在老闆的熱情推銷下,我又買了一沓印著淡淡粉色玫瑰圖案的信紙和信封。
買完東西回到寢室,給鋼筆上完墨,我攤開信紙坐椅子上醞釀片刻,決定先打個草稿。
老闆推薦的墨水果然是很粉的,和我通感所看到的顏色雖然仍有不同,但也很接近了。
我的字不像雁空山,沒有那麼多凌厲的筆鋒,硬要說的話,有些秀氣,將信紙拿遠一點看,好像是一片片小小的櫻花瓣落在了上頭。
寫了許多遍都不太滿意,總是怕雁空山收到了會失望。直到快要熄燈,我才堪堪落下最後一筆,雖不好說百分百滿意,但也困得再寫不了新的。
將兩份信慎重地疊好塞進信封,貼上郵票。第二日,我將它投進了校門口的郵筒內。
聞又然正好與我一道去吃早飯,見此頗為好奇,驚訝於這個年代竟然還有人寫信。
“你交的筆友嗎?”
我衝他笑笑:“不是,給我物件寫的。”
小胖子本來吸著奶,聞言瞬間呆滯住了,只是咬著吸管愣愣看著我,
“你高中竟然還有時間談戀愛?這個世界是不是隻有我沒有物件?”他心情一下憂傷起來